在阅兵仪式结束的时刻,弗里德里希王子跟无数的嘉宾一样,依旧沉浸在其中,忘记了自己的名字,忘记了自己的过去,忘记了自己身在何方,只为刚才的激动和狂热而难以自拔。
无疑,这是无与伦比的一场视觉盛宴和气势宣泄,让他记忆犹新,更使得每个人感到自己身处在一个充满力量,激情和荣耀的国家里。
原来,军队可以如此热血,军人也可以这般荣耀。
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
在那一刻,隐藏在弗里德里希王子内心深处的霍亨索伦家族铁血意志仿佛被一下子被唤醒了。
我们普鲁士王国的军队也该如齐国这样,成为这个世界上最有力量的武装部队,而我,将来作为王国的统治者、军队的统帅,也要享有齐国皇帝这般威望和荣耀。
昔日,他对父亲腓特烈.威廉一世强制他学习和接受军事教育曾百般抗拒和抵制,甚至还对军人极为鄙视,认为这极不符合他作为王室贵族的“文艺气质”。
但是,当他观看完一场盛大而热血的齐国阅兵仪式,看着一身戎装的齐国皇帝骑着白马,依次走过阅兵队列接受士兵们的狂热欢呼后,他简直嫉妒得发狂,眼中也流露出无数的小星星。
身为男儿,当如是也!
齐国皇帝登基大典结束后,弗里德里希王子确如计划般那样未跟随普鲁士王国使团返回欧洲,而是留在了汉洲。
此前,他只是一心怀着逃出普鲁士躲避父亲的粗暴教育和无情管制的目的,方才借机率团来到汉洲,并谋划着要想法设法长久地赖在这里。
但是,现在他却没了这个心思。
之所以还要滞留齐国,最主要原因是他想深入地考察和研究这个国家,了解他们的发展和崛起路径,获悉他们强大的内生原因,从而可以借鉴和学习他们的成功经验,将普鲁士王国也打造成一个富庶而强大的国家。
在长安,他受到了齐国皇帝的热情款待,而且还因为年龄相近和习性相同的缘故,两人很快便成为了朋友。
他会陪同齐国皇帝去郊外狩猎,也会参加宫廷举行的各种宴会,甚至还会身着齐国禁卫军的军服,随同皇帝陛下视察周边府县村镇。
闲暇之余,他则会乘坐齐国皇室为他提供的马车以及安全护卫游览长安,走访市井,以及参观大学和各种艺术博物馆。
弗里德里希王子不仅在音乐方面有很深的造诣,而且在建筑、设计、哲学、艺术等诸多方面均有涉猎,并且天赋极高,在跟齐国的相关学者们讨论交流后,能很快地融会贯通,说出非常有建设性的论断。
除了以上叹为观止的技能,他还是一位语言大师,在普鲁士国内的时候,他就在掌握了母语德语之外,还能说较为流利的法语、英语,就连西班牙语和葡萄牙语也能听得大致明白。而到了汉洲后,不到三个月时间,竟然就能与人进行简单的对话了。
在游历和考察齐国期间,他也没忘记对艺术品的鉴赏和收藏。
有赖于齐国发达工业化生产和遍布世界的商业渠道,在汉洲本土你能买到你想要的任何商品,更兼之齐国还于海外建立了广阔的殖民领地,也籍此搜罗了这个世界上最为丰富多样的古物珍玩和艺术品。
华夏文明、印度文明、波斯文明、阿拉伯文明,乃至地中海文明的典藏古籍,历史文物,以及大量的民间收藏品,在齐国的诸多商品交易市场上,你都能淘到自己最为满意的艺术品。
作为一名典型的艺术品收藏癖,弗里德里希王子仿佛在齐国打开了一间世界最大的宝库,尽情地将自己所喜爱的艺术品,一件一件地收入囊中,准备带回普鲁士,充实自己的收藏库。
花钱一时爽,若是一直花钱,就会一直爽。
但是,可怜的弗里德里希王子却没有这种能“一直花钱”的雄厚财力。
仅在长安城待了不到三个月,尚未准备启行开始环游汉洲大陆时,他的财政管家一脸忧虑地告诉他。
咱们的钱花光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