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穿个皮肤

捡到白骨王子 蚕可爱 1118 字 1个月前

日头爬过东边的山尖,斜斜洒在清溪镇的青石板路上,将一人一骨的影子拉得老长。

穆风眠肩上扛着一只小野猪,手里拎着捆用油纸包着的药材,拽着裹得严严实实的朵兰攸往镇里走时,街口的炊饼摊正冒着最后一缕热气,卖豆腐脑的摊贩已经开始收拾碗筷,市集里的人都各自忙碌着。

朵兰攸乱蓬蓬的卷发沾着草屑,裹在厚厚的鹿皮里,鼓得像个滚圆的粽子,和失去血肉的身体一对比,更显得他头重脚轻,像把行走的锤子,让周围的人很难不注意到他。

“这小哥可是得了寒症?”卖杂货的大婶探出头,手里还拿着刚收摊的账本,“这才刚入秋呀,穿这么厚,别闷出病来!”

穆风眠上前一步把朵兰攸挡在身后,笑着打哈哈:“我兄弟打小身子弱,怕风,多谢婶儿关心!”

说着拽着朵兰攸加快脚步,低声道:“再不走快点,你就得被镇民当成怪物围观了。”

朵兰攸微微一顿,微哑的声音里听不出情绪,“我本来就是怪物。”

“呸呸呸!”穆风眠连忙找补:“你不是怪物,你是玑枢国的三大宝藏之一,是万千少女的梦。”

他这即是打趣,又是实打实的真话。

玑枢国的每一个国民肯定都听过这样一句话,说玑枢国有三大宝藏:地下永不枯竭的宝石矿、英俊仁善的朵兰王子、和王室世代相传的永生之法。

“你就别阴阳我了……”朵兰攸十分无奈地跟着穆风眠迈入制衣铺。

三大宝藏,一个是没有皮肉的骷髅,一个是靠挫骨扬灰才能解开的诅咒。多可笑。

制衣店老板是个梳着两条发辫的小老头,此刻正趴在柜台上算账。

见穆风眠扛着野猪、领着个“粽子”进来,皱着眉刚要开口招呼,正巧朵兰攸的鹿皮被门框勾了一下,不小心滑开一角,露出截泛着青白的骨腕。

小老头登时吓得大叫一声、跌坐在太师椅上,指着两人抖着嗓子喊:“妖……妖、妖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