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抖音上看到过几名律师的点评。
第一实习生没有签定用工合同,不是正式员工,没有责任也没有义务要给相关单位送达如此重要的文书。
第二,事故的发生跟法律文书送达没有必然关系,事实上该工地早就出现了问题,一直没有整改。
大家说说,这名实习生冤不冤?
还有一个真实案例,也是今天刷抖音刷到的,2003年成都
妈妈是吸D犯被抓,当时妈妈明确跟民警说了,家里有一个3岁的女儿,请求民警给予救助。
但当时的民警没有责任心,对这个救助不理不睬,事后的采访也说自己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结果导致3岁女孩被饿死在家里。
这事要追责,涉事民警被判刑没问题,但把当天在场的实习警察也给开除了。
你们说这个实习警察冤不冤,是他的带教老师要求不要多管闲事,他能不听?
当时实习警察把这事写在办公室黑板上提醒大家,但清洁工第二天擦掉了,导致其他人没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