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康认为,对于教会来说,就有个关键问题:教会内的各种教义、规则,到底是目标,还是手段。
曾经,公教教会面对这个问题,思路是十分清晰的,知道这些具体措施都是为了更高的目的。然而到了后来,他们却好像集体出了问题一样。
如果只是党争,反而好解释,但教会几百年间在东亚的表现,都一直处于智力没上线的状态。
如果说教士们是因为对不同文明的傲慢,那就没法解释在其他地方的表现了。当年在南美洲,教会反而不是这样。
西班牙的教士常年致力于反对迫害美洲土著,要求禁止屠杀、虐待的行为,甚至反对强迫土著人改宗。在道明会修士们的推动下,1537年,教宗颁布通谕,正式确认印第安是“理性人”,宣布他们有自由和财产权,也有皈依教会的权力,应当以和平的方式向他们进行宣讲。
在此基础上,教士们继续在世俗政权中活动,试图阻止殖民者对于当地人的剥削和奴役。在他们的推动下,1550年,查理五世下令停止西班牙人在美洲的进一步军事扩张,同时组织教士和学者进行辩论,探讨征服的合法性。辩论在巴利亚多利德大学举行,因此也被以这个名称命名。
巴利亚多利德辩论是欧洲历史上,第一次关于土著人权利和待遇的讨论,也是少有的国家层面的理论探讨。
一些教士认为,尽管印第安人存在一些野蛮习俗,但那是因为他们社会所处的文明阶段不同,这些人依旧是自然秩序中的自由人,法律地位不应比欧洲殖民者低下,没有理由受到他们的征服和严酷管制。这些理论受到君主主义者的支持,获得了很多拥护者。
但当时,一批新兴的人文主义者则对此持反对意见。他们认为印第安人有大量反自然的罪行,是不可接受的,应该通过包括战争在内,任何可能的手段加以制止。同时,这些人的行径也证明他们无法管理自己,所以需要殖民者来进行统治。这一派的观点则得到了殖民者的支持,与前者针锋相对。
双方最后谁也没说服谁,但教会的倾向十分明显,并且对社会造成了影响。1556年开始,国王就下达敕令,严格控制关于美洲的作品出版,禁止国内讨论征服的正义性问题。一些教士的笔记被专门下令封存,也禁止他们编纂新的书籍,造成社会上的思想动荡。
此外,国王甚至想了个办法,颁布了新法令,宣布今后不准再用“征服”这个词了,双方都得拿“和解”代替。只是这种改敏感词的行为,还是没能控制住社会上的舆论汹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