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大地主

明末大寨主 东仙轩辕 2167 字 1个月前

随后甘老三拿到了属于自己的地契,一共八亩,就在不远处一个名为紫金村的村子外面,在看到虽然已经荒芜,但已经属于自己的耕地,以及村子外围两间破旧的土坯房,甘老三不禁泪流满面。

而像甘老三有一样遭遇的流民、贫苦百姓还有很多,从这天开始,留城县大批百姓实质上成为戚山寨的佃户。

白蒙生在返回戚山寨的路上,随行手下还带着大批的新鱼鳞黄册,按照上面记载的数据,戚山寨已经拥有三万九千六百一十八亩耕地,拥有佃户一千五百八十五户、七千六百五十三口,分布在留城县各处乡野,而刘炀也一跃成为留城县最大的地主。

“寨主这是一手好牌啊,虽然只有七千多户,却能带动全县数万百姓心向戚山寨,用不了多久,我戚山寨便能在留城县一呼百应!”

而按照刘炀定下的规矩,这七千多户新安置的百姓算是戚山寨的附庸佃户,所产粮食也要分成三部分,总结来说,就是“交够朝廷赋税的三成,留足上交戚山寨的佃租,剩下的不论多少都是自家的”。

这基本就是改良后的“大明版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而刘炀考虑到明末生产力的不足,也做出了相应的变通。例如:百姓上交的赋税,只需要交当年征税和“三大饷”的三成,杂税和剩余的征税部分由戚山寨承担;还有每户要给戚山寨交佃租,每亩二十斤粮食,剩下的不论多少都自己留下。

虽然百姓除了交税之外,还要给戚山寨交租,与之前的境遇并无不同,但是戚山寨承担了大部分的税赋压力,佃租数额也不大,所以整体算下来,百姓的负担其实的大幅降低的。

刘炀希望用这种办法提高百姓的生产积极性,以现在徐州一带平均亩产一百一、二十斤的产量,最终每户每亩至少可以留下几十斤的粮食。

“真不知道寨主是如何想到这样的制度,不但实行起来难度不算太大,而且会让百姓乐于精耕细作,不断提高产量,当真是好事。”

“只是戚山寨要承担朝廷摊派下的全部杂税,以及大部分的征税、三大饷,负担太重了!”

白蒙生想不明白,即便刘炀要博得名声,也没必要如此耗费财力啊?

就在白蒙生带着疑惑返回戚山,准备陆续整理修改好的鱼鳞图册之时,刘炀也跟李京奎商议妥当,后续修改完毕的鱼鳞图册将陆续送往戚山寨。

“寨主!”

忽然,刘炀看到镇抚房情报司主管徐毅常已经等在门外,于是问道:“出什么事了?”

徐毅常面色凝重,隐约还有怒气:“寨主,属下刚刚得到消息:咱们送往沛县方向的一批私盐被人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