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断了水姐的话,道:“总价值加起来也没有你这次在谭志成身上赚的多吧?”
“有钱花自然是好的。”
“但花钱的前提是……你得有命!”
水姐闻言一怔,她深吸了一口气,我继续道:“况且你的年龄也不小了。”
“每天跟这群人身边做生意,难保说哪天就要横死街头。”
“你都已经赚了这么多,足够你好好生活就应该及时收手,不要像那些赌徒一样,赢了不知足,最后把自己全都输进去!”
水姐闻言沉默不语。
我相信,她已经清楚了这其中的利害。
也已经有了答案。
“我还有没有时间?”
水姐抬头望向我。
“两三天,我可以帮你糊弄过去。”
我应道。
时间当然是还有的,强少虽然收了谭志成的债权,但肯定是不会立即有动作的。
因为那是短期合同,多停一天,就多一份高额利息!
所以,谭志成当初才会选择核验指纹签名的方式去核验合同,而不是直接找谭志成确认,因为谭志成一旦知道了他拿到了合同,恐怕就会立即想办法还清分期。
他就少赚了。
而不论是强少,还是高深,都暂时把这件事儿交给了我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