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魔都市高级法院《关于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的规定,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40%。”
“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在人身损害型犯罪中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被害人或其家属的谅解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在本案中,游加信完全符合上述规定可以减轻量刑的情形,因此原告要求对游加信判处三年有期徒刑过重!”
“其次,根据华国《刑法》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缓刑。”
“在本案,所犯的交通肇事罪系过失犯罪,由此可知游加信并无主观恶性,宣告缓刑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因此辩护人认为应当对游加信适用缓刑。”
“最后,本案,虽然受害人陈莲华是因游加信而死,但游加信并没有杀害陈莲华的故意,关于本案受害人陈莲华的死亡是因游加信交通肇事导致的,对此警-方已经做出了的定论!”
“综上,辩护人请求贵院依法驳回原告对游加信犯交通肇事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的诉求,以及驳回原告要求追究游加信故意杀人罪刑事责任的诉求!”
看得出来,游加信的律师的主攻方向交通肇事罪,对于故意杀人这块草草带过。
一板一眼的辩护意见,内行听起来觉得索然无味。
但外行听起来,这个游加信的律师说了这么多话,还用上了那么多听都没听过的法条,觉得“这就是专业”!
确实,说很多话和法条的堆积这点,对外行来说很受用,毕竟不说多一点对得起人家付的那么多律师费吗?
但对于法官、书记员和对手律师来说,纯属批话多,浪费时间。
往往也是这类律师在民间会比较吃香。
但游加信的律师毕竟是游加信父母精挑细选的,跟那些要啥啥没有,全凭一张嘴的律师不同。
游加信的律师属于既会屁话多表演给当事人看,同时办案能力也很不错的那种。
游加信的律师说完后,主审法官道:“因为原被告双方对游加信构成交通肇事罪没有意见,只对量刑方面有意见。”
“那么双方现在就针对量刑进行辩论吧,另外,说过的就不要再说了。”
“原告代理人,你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