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才捐50万,打发叫花子呢?

“咚咚咚!!!”

法官敲击法槌:“安静!”

法庭瞬间鸦雀无声。

白潇一提完诉求,法官就知道今天跟法院食堂的午饭无缘了。

虽然可以休庭去吃,想想还是算了,一鼓作气吧。

因为后面还排了一堆工作要完成。

毕竟法官也是有KPI的。

法官:“请被告、以及被告律师依次对白潇提出的诉讼请求进行答辩!”

何志皓:“好的,审判长。”

“白潇指控我造谣和教唆曾友亮散播谣言不属实。”

“我都不知道网络上白潇有什么谣言,我也不认识旁边这两位。”

“请求驳回白潇的指控本人的诉讼请求。”

“白潇的行为属于诬告,本人请求法院追究白潇诬告本人的刑事责任。”

福利院院长陈鑫的律师:“陈鑫只是在网络上谴责白潇功成名就之后没有很好地报答福利院,这是事实!”

“并不是谣言,不存在恶意诋毁,至于是否有损白潇的名誉,这是外界根据白潇自身的行为所作出的评价,与院长陈鑫无关。”

“关于白潇指控陈鑫贪污受贿,这是莫须有的事情。”

“综上,请求法院依法驳回白潇对陈鑫的所有控诉!”

曾友亮的律师:“有量公司旗下部分账号具有娱乐属性,主要针对明星名人等新闻进行发帖。”

“本案,有量公司没有收取何志皓费用,也并不明知这是谣言,白潇也没有证据证明这是谣言。”

“关于白潇指控曾友亮与境-外机构相勾结,通过网络“水军”造谣、诽谤、抹黑华国不属实。”

“综上,请驳回白潇的诉讼请求。”

三个被告的诉讼策略都是没有证据抵死不认。

法官有条不紊地主持庭审节奏,问:“白潇,你是否有证据需要向法庭举示?”

白潇回:“有的,审判长。”

“我举示的第一组证据是《银行交易明细》,证明五年期间,我共计向爱芯福利院对公账户转账共计50万元。”

“福利院院长陈鑫在网络平台恶意诋毁本人忘恩负义、白眼狼,严重损害本人了名誉。”

要是换做前世的白潇,懒得去进行这样的自证。

因为他不需要别人的认可来证明自己的优秀。

但这五年期间,省吃俭用是前主,不是现在的白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