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八章 灯塔

在麻瓜的考察科研中,设得兰群岛从公元前3000年就有人类活动的印记。

这片海岛曾经数次更换过主人。罗马帝国时期以后的数百年间,维京人基本完全控制了群岛,而在8、9世纪时,古斯堪的那维亚人入侵了群岛,统治该地直至15世纪。再后来,挪威国王将群岛典当给了苏格兰王国以获得经济支持,从此,设得兰群岛正式归入苏格兰版图。

这座英国最北部的岛屿一直人烟稀少,直至今日,这片海域下零散的岛屿上也只有15个有人居住,人口还不足三万人。

如果不是近些年来,那些没事可做的有钱人专爱往偏僻地地方跑,这古怪的行为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效益,恐怕,剩下的那些人也会很快的转移到大城市里。

老约翰并不是土生土长的设得兰群岛的居民,甚至不是阿伯丁人。

他来自英国东部的纽卡斯尔,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时候,他被征兵入伍,一路展转,最后,在这片海域上和入侵的敌人交锋。那场惨烈的战斗令他一条腿变得不那么好用了,天气湿冷的时候,受过伤的腿总是酸疼僵硬的厉害,令他难以入睡。

不过,老约翰从没抱怨过什么。

毕竟,为了抵抗侵略,当年他所属的部队在这片海域打了场没什么名气的战争后全员覆灭,只有他活了下来。

战争结束以后,约翰回到了纽卡斯尔。他本以为能够过上幸福安宁的日子,但等到他回到他日思夜想的家时,躺在卧室床上的不止他的妻子,还有另外一个屁股很白的男人。

老约翰只记得那个男人的屁股很白,却不记得他的长相,因为,在看见这一幕的那刻,老约翰就掏出枪崩了那个男人的脑袋,悲哀地瞧了眼放声尖叫的妻子之后,老约翰逃出了家。

一切都是命运。

老约翰又回到了他曾经战斗过的地方。他拿退伍后的津贴在最靠近海岸的镇子里买了套房,但是,这么多年来,他几乎没怎么住过那套房子,他更喜欢缩在,伫立在海崖边的灯塔里。

灯塔的守夜人——这是镇子里的人在知道他是一名阻击过敌人的老兵之后,给他安排的工作。

前些年,这份工作的确还有一点用处,他能为那些迷失在海潮中的渔民们照亮回家的路,但这些年,镇子里的人已经几乎不会下海了,他们更喜欢服务那些来此旅游的游客。这份工作更安全,而且,赚的钞票更多。

咚、咚、咚!

昨夜的冰冷、咆哮地大海仿佛是一场梦,当太阳升起之后,不见边际的大海又恢复了宝石般蔚蓝。金色的阳光撒在海滩上,海鸥沿着海岸自由地翱翔。

锈迹斑斑地铁门被人敲响,也吵醒了腿疼了一夜,几乎没怎么睡的老约翰。

“混小子们,如果你们再不消停,我就当着你们父母的面,用枪管捅进你们PY!”

胡子拉碴的老约翰一边从床上爬起来,一个怒声咆哮着。

在以前,出海归来的渔民们会到这里赠送一些大海的馈赠,以此来表示感谢,但是自从这项在这片土地上传承了几千年的活动不流行之后,老约翰这里就很少有人来了,只有一些居住在镇上的顽皮的小子们,会跑到他这来询开心。

这些小混蛋们会偷走他晒在岩石上的鱼干,然后拿去喂海鸥,又或者,拿石子砸破灯塔顶端的老式汽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