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起来,刘老板就想拿公司去做抵押,向各大银行申请贷款。
可是刘老板还没有出去各大银行,就听见外面吵闹轰轰的。
刘老板便打电话叫既是外甥,又是秘书的小陈进他的办公室。
“外面吵轰轰的,怎么一回一事?”外甥兼秘书的小陈一推门走进办公室,刘老板便恼怒问道。
“舅舅,不知谁把消息传出。股东们来公司闹事,叫舅舅还回输了的三千二百万元。”面对舅舅刘老板的恼怒,小陈老老实实说。
“谁带的头?”刘老板居高临下地问,一副虎死不倒威的样子。
“还有谁,是那个狼舅呗!”小陈说的狼舅,指的是财务经理刘明朗。
刘明朗是刘老板的一个堂弟,也就是前面说的,刘老板那个左膀右臂兄弟。
因为刘明朗的朗字和狼字近音,所以背地大家都叫他明狼。
和大部分私营企业一样,刘老板这家公司其实就是一家族企业。
里面的股东几乎都是刘老的同姓同宗兄弟,刘老板只占百分六十的股份。剩下百分之四十的股份,为和他一起打江山的几个堂弟所有。
其中小陈说的狼舅刘明朗就在百分之二十的股份,还有百分之二十为另外两个堂弟所有。
要是刘明朗带着另外两个堂弟,来闹事要求还回三千二百万块钱的话。
虽然三个堂弟只占百之四十的股份,但是刘老板就得付一千二百八十万的现金给三个堂弟。
本来就没有资金周转,还要给一千二百八十万块钱给三个堂弟,这不是雪上加霜吗?
因此刘老板得桌子一拍说:“岂有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