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0章 合伙(二)

他怕南姐反悔了。

李向南同意。

下午的时候三个合伙人就商议一下他们接下来要做的事情。

他们做的本来就是光明正大的事。

陈彩芳因为罗健梅来了,她没去爷爷家陪父母。

他爸的工作忙没待上几天就走了,所以陈彩芳还一直住在这里没走。

陈彩芳挺好奇的,她一直在旁边旁听了。

下午,李向南、邓宏宇、胡聪三个股东。聚齐了,准备签合作协议的时候,陈彩芳也要旁听。

他们的协议,胡聪对别的没有异议,就是看到了其中的一条李向南要有决策权。

决策权下面有详细的注释。

他们生意的发展,或与别人合作,或投资,或是人事的应用,李向南有绝对的权利。

胡聪没敢说直接反对。他看了看邓宏宇。“南姐,平时不会参与生意的事,但是她反对的事情,咱们就不能做是不是?”

“是!我相信南姐的眼光,我愿意听南姐的!”邓宏宇坚决的同意,胡聪哪有反对的余地。

不过,邓宏宇要加一条。

做公益事业,他们要优先扶助军烈属和他们的孩子。

李向南真的觉得邓宏宇这一点特别可爱。

她很郑重其事的把这一条加上去。

他们的合作协议就算是初步达成了。剩下的他们就商量具体的运作了

胡聪觉得,有决策权的应该是邓宏宇。

就比如说他们现在说的事情。

邓宏宇已经拿到了批条,可以从纺织五厂拿到优质的布料。

而且可以是赊欠的。

邓宏宇缝纫机厂设欠了20台缝纫机,五台锁边机。

这两件事也是邓宏宇这些天忙碌的结果。

李向南当时想到布料和缝纫机,即使是从小规模做起,他们集资的一万块钱根本就不够用的。

她个人是准备再增加投资,弥补她不参与生意管理的欠缺。

干活的厂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