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1章 看文件

立法署聘用了大量来自华夏的律师,以及法律专业毕业的学生,必须入大隋籍,成为阆苑州常住民。

熟知大隋律法,是一县地方官的最基本要求,郡守和州刺史有幕僚团,组成郡守府和刺史府,给郡守和刺史出谋划策,提供参考意见。

王润和虽然出自司徒府,大隋律法的熟悉程度,不比司空府的人差。古代官员可以不擅长吟诗作对,没有显扬的才情,关于律法的书籍必读,策论必须会。

据本王所知,律法方面有所欠缺的贾绪,在甘州时恶补了好一段时间;而司空府和司农府最初的六位司直,王朗最擅律法,其他五人虽参差不齐,但都属于合格。

文件中附了几个小案例,其中之一:因为人多拥挤,男子不经意地碰到了年轻女子,女子言语辱骂陌生男子,遭到男子动手殴打,致女子受轻伤,如何判案?

按照大隋律法,男子言语调戏女子要入罪;如果女子因受到言语调戏,愤而自尽,男子轻则收监,重则刑斩。

上面的案例,大隋并无明确的律法,通常由县令审理,询问双方当事人和目击者,了解事情的经过。

女子辱骂的激烈程度,决定了男子的量刑,如果县令认为辱骂过于激烈,男子应该反击,而反击程度在可接受的范围,双方都会受到惩罚。

反击程度如果不可接受,男子除了赔偿之外,还会受到杖刑;反击的程度如果极其不可接受,男子会被追加监禁。

如果女子辱骂的程度仅仅是轻微,县令认为一哂即可罢了,男子反击必定获罪,取决于县令的主观判断。

本案由中区秘书局判罚,双方都是初犯,各被判罚款640隋分,阆苑州实行免费医疗,没有赔偿医药费一说。秘书局认为不经意的碰触,女子采取恶毒的言语攻击,持续时间过久,是导致事件升级的起因。

如果男子忍住不动手反击,有证人的情况下,可以告女子言语侮辱,量刑同样由判官的主观判断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