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滴滴的反诉(求书评、催更)

不然魔都只是一个寄宿着人们肉身的一个城市。

面对滴滴项城上次的合作,玫团有一笔额外收入,那边是流量费用,虽然这笔钱不多,但是也算是弥补了一丝玫团外卖的亏损。

不由得庆幸玫团的基因好,有着团购业务的流量扶持,外卖项目不至于输的太难看。

这几个月来,东风外卖看似日流水低迷,但是汪兴仔细一琢磨,人家过的还挺好,至少比玫团好太多。

思来想去,只能从根源:商户的身上着手了。

……

汪兴的好队友,项城更是火冒三丈,原本以为上次的事情可以把东风快车彻底 打趴下,结果偷鸡不成蚀把米。

谁特么知道人家服务器不是私营企业在管理,而是直接用了政府的服务器来使用,更可气的是居然是人家市公安局协管的。

海外黑客攻击东风快车服务器这个不慌,没有实质性证据根本无足轻重,只是被东风集团给抓到了把柄,这就让人有些头疼了。

“他们要是起诉,依靠他们现有掌握的证据能行?”

汪兴看着公司的法务皱眉道,虽然东风集团还没有真的起诉,但是风言风语让玫团十分被动,哪怕再怎么辟谣都没办法避免这一事情。

法务部的陈旭东无奈道:“如果从公开在微博的证据来说,确实有涉嫌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但是具体的还是要看法院如何去判定。毕竟单看他们晒出的截图只是有人发布任务,这个任务的发布者没有明确是我们,那这里就存在一个“误区”,到底是别人看他们东风集团不爽找水军黑,还是我们自己实际下场来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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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直接证据能证明是玫团集团插手其中,那事情就是模棱两可的,无非是看双方的举证到底是否能被法院所采纳。

“如果他们真的起诉,能把起诉法院定在京城来么”

主战场的法院也有些许关系,毕竟在他人主战场根本没有优势,地方企业肯定受地方政府偏爱一些。

只是这里面更多的是人情分,对于案件的实际判决起不到关键性的因素。

陈旭东摇了摇头,这次肯定不可能在京城起诉,毕竟这不是所谓的合同纠纷,如果是合同纠纷,那么合同里会约束在哪一方起诉。

所以如果签合同,尽量在自己这方起诉,而且千万记得是法院起诉,而不是交给仲裁所。

仲裁所那不是国家成立的机构,而是类似于商会这种性质的组织,虽然要遵守法律法规,但是仲裁所对于很多人来说非常陌生。

而且里面是否有“人情往来”,谁也不知道。

再加上一旦仲裁结果对自己这一方不利,想拒绝履行仲裁结果根本不现实。

我国实行的是一裁定局,除非仲裁所的判决明显不参考证据或者是能有证据证明参与仲裁的人员与其中一方有利益往来,不然无法依靠《仲裁法》第五十八条申请撤销仲裁结果,打回法院审理。

面对陈旭东的解答,项城面露凝重,赔钱不怕,毕竟真赔不了多少钱,但是对于公司的名誉来说,那绝对是一记重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