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待李晴鸢反驳,陆离就轻轻的摆了摆手打断了她。
“你不信?在那里土地是很难种出粮食的,人们为了生计要么当兵拿命换钱,要么帮过往的商队做苦力换点吃的。在我们那里那些苦力为了争取一份装卸货物的工作,他们可以跪下来被人当做畜生使唤的。”
听着陆离的描述,李晴鸢有些茫然。
“在那里一头骆驼可以换下三个女奴,看到没,就我们现在喝的这一壶茶钱,就能让一户人家多出一个月的口粮。想要脸你要先能活下去,懂吗?”
陆离的话没有修饰,没有情绪,他只是平淡的给李晴鸢叙述着,那里最简单的生活方式。
而李晴鸢听的脸色一变再变,她确实难以理解那是一种怎样的生活。
在突破自己认知下限的事物面前,一句何不食肉糜,就不再显的那么可笑了。
“那你呢?”
“我啊,我和弟弟是外来户,我们是逃难进的康定城。”
“那你们怎么生存下来的。”
陆离见李晴鸢像个好奇宝宝,这是准备打破砂锅问到底了,索性也不瞒她了。
“我们哥俩运气好点,被那里的守备将军收留了,开始就在伙房帮忙打打杂,后来长大点就跟着老卒一起打仗。”
“打仗?你们才多大呀,拿的起刀枪?”
“我第一次杀人应该是十二岁,那是一个羌族的斥候,他的身形有我两个那么大,他站在我的面前就像一头熊。”
“后来呢。”
“后来我把他杀了,割下了他的脑袋回城换赏钱了。”
“你把他杀了?怎么杀的……”
“他把我打倒在地,我求他不要杀我,我说我愿意跟他回去做奴隶,他可能觉得我年龄小,便想俯身抓我上马,我用袖中的匕首刺穿了他的这里。”陆离用手指了指自己的喉管。
“我拔出匕首的时候他的血喷了我一脸,那是我第一次杀人,十二岁零八个月。”陆离讲述的时候,眼神流露着冷漠,就像在讲一个和自己无关的故事。
这次不仅是李晴鸢变了脸色,就连她身后两个侍卫也有了些眼神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