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鲁昂警队对于暴徒展开封锁线的时候,相关的鲁昂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正在克服重重困难有条不紊的开展中。
之所以没有在鲁昂动乱动乱早期强硬的推进,是为了能够让鲁昂特别行政区生活的所有人都起码有一个共识。
给予他们一个充分的考察期,这个考察期就是当前暴乱时期下的鲁昂。如果他们愿意接受鲁昂如此混乱的局势下生存,那么这条立法就不会通过。
但如果他们想要让鲁昂回到原先那种人人都在秩序下平稳生活的日子,那么他们就会接受这方面的立法。
暴徒们这些时日的行动,在无时无刻的冲击着鲁昂特别行政区原来的法制体系与道德体系将无序的暴力后果充分的展现在世人的眼前。
一个社会的最基础的交通秩序都无法保证,那么整个社会的运转就一定会出现极大的问题。
这段时期,鲁昂居民都面临着极大的压力。随时都可能出现的交通中断让每一次上下班都会是一次豪赌,运气好的人可以正常的到达公司,运气不好的人可能别人下班了还堵在道路上。
而这种情况是不会随着你选择地下铁路网这种公共交通工具能够解决的事情,暴徒们依旧会选择进入地铁站打砸抢或者使用身体去阻挡地铁车厢门的关闭,用来阻碍公共交通的正常运行。
在近段时间,暴徒也针对鲁昂地铁进行逃票或者更为直接的打砸地铁公共器材。
上一次元村地铁站时,鲁昂地铁公司为了不让暴徒和警方的冲突影响到地铁站的设施,而让一班列车直接将所有暴徒接走。但正是从这次事件开始,暴徒们开始不断的朝鲁昂地铁施压,要求他们公开表示对于他们的支持。
这种条件是鲁昂地铁公司绝对不能够接受的,于是暴徒们开始选择打砸鲁昂地铁站和逃票等。
一旦你做出站队的行为,在双方看来支持不绝对就是绝对不支持。
鲁昂地铁公司为了之前自己的行为,付出了超越当初元村地铁站的损失。这个损失不再只局限于元村的地铁站而是全鲁昂范围,大量的地铁站基础设施受损。
这些暴徒用这些行动来吸引围捕鲁昂理工大学的鲁昂警队注意力,想要通过将一部分的警员抽调出去来为包围圈里的人创造出缺口。
但他们并没有想到,鲁昂警队为此早已做出了准备。留在包围圈封锁线的警员,实际上很少。大量的警力事实上一直处在机动待命状态,而重点正是那些速龙小队。
随着白色考斯特迅速支援各处地铁站突发事件,大量的暴徒被迅速逮捕。这些人刚开始闹事就立刻被赶来的速龙小队逮捕,他们无法聚集大量人数。
毕竟他们之中最激进的人大多数都在包围圈里,或者已经收押进监狱。
鲁昂特别行政区开始在鲁昂警队的强力高效执法下,开始重新回到原本的秩序。至少那些暴徒已经无法做到再次聚集大量人群,来试图挑战鲁昂警队。
也没有多少人敢于主动升级事态,之前那些人要么已经跑路离开欧罗巴,要么就已经是被逮捕留下案底。
法律是需要有人去执行的,鲁昂警队顶住压力将这些出头鸟一个个逮捕归案,有效的震慑那些人。
这种执法行为本身就是对潜在的暴徒人群划红线,只要越过这条红线就会被鲁昂警队逮捕。只要触犯法律就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只要有人去执行那么这个法律就会一直生效。
对于暴力的垄断,让法律法规能够覆盖到所有执法范围内。当一个法律法规颁布后,却没有相应的执法单位去执法,那么这个法律就只会停留在文字上。
作为议员的何生,也在为接下来的鲁昂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立法而奔走。
他直接选择了亲力亲为的一线解答,向自己的选民解释这个立法背后的含义。去解答这个立法后会带来什么影响,以及这个立法对现在的鲁昂乱局有什么样的意义。
现在的鲁昂乱局中,司法偏袒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导火索,对于暴徒的纵容和对鲁昂警队的苛刻都被看到。
一个关键性的问题在于,判决的法官对于这部分罪名的自由裁量权过大。一个相当大范围的处罚决定权,造就了法官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而决定。
这个到时候会被结束,对于这些暴徒的定罪权最后是直接由其触犯的罪名决定。只要暴徒触碰到红线,那么他的惩罚范围会被限制在一个狭窄的区域内。
当然这些事情需要接下来的详细法律法规去界定,而现在要做的就是为这些法律法规来建立法律依据。
而在对选民进行解释立法的时候,何生何议员遇到了一个突发事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