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你们一家,都想让我死

裴鹤同的脚步,倏然顿住,他侧身,看向裴之庭,唇角抿出弧度,眼里却毫无波澜。

“碎银?你说得真轻巧,没有那些碎银,她宋惜娇会正眼看我?”

“没有那些碎银,她宋惜娇会嫁给我?”

“你问问她,如果她嫁给我之前,就知道我不能人道,她还会嫁吗?”

“鹤同,这个假设并不成立,你与大嫂的性格,百分之百不会告诉她。”

“她是一个追求精神愉悦大于物质富足的人,你们不会告诉,她也不会问,她不问,你们不说,那她就会嫁。”

裴之庭说对了。

宋惜娇与裴鹤同恋爱的时候,从未问过他的家境,更未向他要过超过他消费能力之外的礼物。

她舍友炫耀,她男朋友买香奈儿的口红包包。

他问:“想要吗?我给你买。”

她说:“他们过他们的日子,我们过我们的日子。”

“人不能一辈子活在虚无的攀比与炫耀里。”

“香奈儿的口红包包很贵,但不是我需要的。”

“四十八的樱花自动铅笔,二百五十七的24色温莎牛顿固体水彩…………这些才是我需要的。”

“你给我的已经足够了,你的陪伴,你的照顾,难道不比口红包包更贵吗?”

他花五十块,买了自动铅笔,又花二十,买了两只普通铅笔。

把自动铅笔给她的时候,她脸上的喜悦与满足,是做不得假的。

所以,就算没有性,就算一辈子不发生关系。

她也会嫁给他,心甘情愿的嫁给他。

结婚的时候,他给了彩礼,楚之涵怕宋惜娇狮子大开口,只给了八万八,宋桦不仅没嫌少,还添了一万二凑了十万当做她的嫁妆。

可,他们是如何对她的呢?

楚之涵更是把她当贼一样防。

家里明明有洗衣机,却非要让她手洗,美其名曰:培养她勤劳刻苦的精神。

家里明明有吸尘器,却非要让她拿着扫帚扫地,美其名曰:让她活动筋骨,锻炼身体。

他至今都记得,她手上裂的口子与冻得通红的脸蛋。

他更记得,他向她伸出手时,她说:“我的手太糙了,会扎到你,我戴上手套就不扎了。”

那年冬天,很冷。

她每周要洗三次衣服,衣服不能用洗衣机甩干,会被楚之涵发现,她只能趁中午阳光好,去楼下晒衣服,让衣服尽快干。

那天,她刚洗完衣服,端着一盆湿衣服下楼。

他跟着她下楼,抢过她手里的盆,“我来吧。”

他知道他妈的意思,消耗她的体力,她就能倒头就睡。

就没精力想其它。

也没闲情逸致去外面勾三搭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