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濒临绝境

戈登下意识拔枪,摸到空荡荡的枪套才意识到东西早就被猫女顺走。

生化人的重拳迎面砸来,腥臭味扑面而来,还伴着着猎猎风声。巨大的恐惧如同一根刺穿了脚背的木楔子,将他死死钉在原地。

生死时刻老搭档飞扑着将他顶开,拳锋从二人脸颊擦过,锋利的鬃毛划开了戈登的颧骨。

差一点,差一点他就死了!

狼狈摔倒,翻滚躲开践踏,两人来不及庆贺劫后余生,转头又陷入了无休止的追逃游戏。

布洛克拔枪还击,他本是警队的金牌射手,如果在光亮处,他有九成把握能在生化人近身前射烂它们的眼睛。

可这儿是地底的下水井,那盏昏暗的手电是他们唯一的光源。

他只能摸着黑,朝着最近的喘息声胡乱开枪。

这招确实有效,生化人被暂时逼退,可它们仍未死心,低吼着如同愤怒的猩猩般一边捶打着胸脯,一边绕着二人转圈。

局面看似处于相持阶段,但却如是山巅的跷跷板般起伏不定。

只需要一阵风平衡就足以打破平衡。

而此时秦威正缩在角落一动不动。

刚下到井底他就发现了生化人的弱点,怪物们常年生活于营养仓,最近才被放到下水道,可无论是仓里还是下水道都是弱光处。

也就是说它们的视觉系统退化的很严重,基本只能感受光源。

像戈登他们一样又是嚷嚷又是挥舞手电,简直就像给自助餐厅加了个向导牌,生怕别人找不到吃饭的地方。

秦威本想提醒,可那时情形紧迫,留给他的时间不多,搞不好甚至会害了自己。

当然他也没打算装死,戈登和布洛克就是一面盾牌,没了盾牌,士兵们又如何抵挡敌军的万箭齐发?

“想个办法,快想个办法!想想蝙蝠侠会怎么做!”

……

从小到大,认识秦威的人都说这家伙聪明绝顶,就是懒惰成性。

没错,“懒”这個字可以说十分形象概括了他的生活态度。

上学时就是如此,能混个中不溜秋就绝不拔尖,入了社会也是积习难改,工作能混就混,上班睡觉,开会玩手机,工作内容总是拖到快下班了再行动。

反正他有天赋,脑子转的又快,一个小时就能抵上别人一天的工作量。

他最喜欢的事就是团队合作,在团队中他不需要带脑子,负责人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出了问题责备不会落在他头上,虽然荣誉也和他没关系……

但荣誉这种东西哪是他这种不求上进的人在乎的?

日子嘛,混呗!

可穿越后接二连三的重担落在了他的肩上,要救出奥斯瓦尔德,现在还必须从生化人手下营救戈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