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是将食盐根据品质的不同分为不同的等级。
第二就是引入私商。
引入私商是个比较庞大的计划,王弋不准备颁发“盐引”这种东西。
盐引很容易造成垄断和私盐泛滥以及财富极速聚拢在某一个或某几个世家中,对统治极为不利。
他打算使用“承包制”将适合晒盐的盐场包给用财力经营的人,这些盐场中产出的食盐只能卖给官府,而且王弋规定官府必以一个合理的价格须照单全收。
官府收完食盐后将食盐进行分级,包装好再根据不同的等级出给不同的商人。
低端的食盐官府自己留下来以一个非常低廉的价格出售给百姓,高端的食盐则经由商人卖给消费水平较高的世家大族,并且私商也只能买卖高端的食盐,不允许买卖低端的食盐。
这样一来官府既掌握了食盐的命脉,也能够进行适时调控,稳定物价。
而且为了不出现强取豪夺的事情发生,王弋规定不论是官府的盐场还是私人的盐场,都只能在规划好的特定区域开设。
想要增设必须由户部出示全国人口数量与消耗食盐的比例,工部调研盐场建设的位置,太府寺核算盐场的产出、市场的报价以及税收后联合上报,皇帝亲自批示才行。
私设盐场是重罪,足以抄家灭族。
这么做既能调节市场的供需,也能防止盐场影响百姓的生活以及港口的建设。
这个时候将食盐以这种形式抛出来,有三个好处。
第一,州府可以开设一场拍卖会,将分定好的晒盐场地在有资格经营的人面前拍卖,价高者得。
王弋准备将私人盐场的使用权定为五年,这可是个下金蛋的鸡,刨去土地使用成本几乎没什么本钱,绝对会让世家趋之若鹜。
第二是开设太府寺,将太府寺设定成为管理官商的特定衙门。
现在河北州府和很多商人都有生意,王弋需要一个衙门进行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