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无论萧麦怎么想,送亲队伍,这么大的目标,这么多的财货,遇不见绿林好汉,是完全不可能的。
次日,迎亲队伍正在官道上行走,忽听一声哨响,紧接着嗖嗖几箭,就射在了马车的货箱上。
众人见状,纷纷俯身寻找掩体躲避,只有领队的捕门高手巍然不动,受雇保护张小姐的镖头,则从趟子手那里拎起长枪,与几个徒弟,四面护卫张小姐所在的车厢。
“贼人出现了!”萧麦见视野内出现几道红光,既惊又喜,连起来就是“惊喜”。他让红鬃马匍匐在地,如山般高的货箱,就成了一个天然的防御工事。
“嗷——嗷——”
潜伏在官道两旁的土匪,发出各种奇怪的呼啸声,手持长枪短刀,蚂蚱一样,从两米多高的草丛里跳出来,将送亲队伍团团包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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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面过于混乱,萧麦也无法分辨,对面究竟有多少人,但可以肯定,绝对比送亲队伍的人数多得多!
然而,土匪们敲锣打鼓,声势搞得很大,但并没有跟迎亲队伍接战,而是围着大家走来走去,用脚步声扰乱众人的心智。
为首的捕门中人,见到这个场面,扭头对轿子里的人喊道:“嫂子莫慌,小事一桩,我很快处理好。”
“有劳叔叔了。”轿子里面,传来一道平静的声音。
新娘子的信任,让捕门中人也信心倍增,他拨马上前,挥动长枪,堵在面前的土匪,见状纷纷向后撤步,让开了一段距离。
他也没有急于追赶,而是拨马转向,横立道中,冲众土匪喊道:“让你们大王上前说话!”
“轰——”
“轰——”
两声炮响,草丛中冒出滚滚的白色烟柱,紧接着,十几个骑马土匪,扛着五颜六色的旗幡,簇拥着一个金甲红袍,壮似熊罴的猛将出场。
那熊罴将所骑骏马,通体漆黑,油光发亮,浑身上下没有一根杂毛,神气得仿佛弼马温亲手所养,个头儿也比寻常马匹大一圈。在这个时代,骏马就相当于豪车,两军相遇,谁的坐骑血统更高贵,对面光气势就得矮上一节。
捕门中人,见对方盔甲艳丽,坐骑雄壮,料想不是易与之辈。
但他心中无惧,纵马上前,先是一抱拳,自我介绍后,询问对方身份。
“捕门,余秀。敢问大王怎么称呼?”
熊罴将相貌粗野,但一开口,音色深沉,字正腔圆:“本王喜穿红袍,道上的兄弟,敬我的,唤我‘红袍大王’;不敬我的,就唤我一声‘红袍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