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乐,表哥跟你说件事。”
六岁的乐乐乖巧地点点头,虽然年纪还小,但在末世下迫使孩子快速的早熟,自从母亲离开自己跟父亲之后他便知道从今往后就只能跟父亲一块儿相依为命,且父亲在家里叹气的次数也明显增多,甚至还在半夜偷偷跑到客厅里抽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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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当表哥提起是否愿意跟父亲一块儿进入地下城生活的时候,乐乐立即点头:“爸爸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听到儿子的回答,于畅这心里就更难受了。
“舅,你看到了吧,乐乐只要跟你在一起就没啥问题,你就算你不为自己考虑也应该为乐乐考虑,你现在最重要的是赶紧找一份工作稳定下来,人家既然愿意雇佣你,而且这还是签订的正规合同,现在哪儿还能找直接上来就跟你签订一年以上的合同啊,你要是担心被坑的话,签合同的时候我让小月跟咱们一块儿去。”小月是外甥的女朋友,目前在一家律师所工作,专门处理一些经济纠纷。
最终在外甥的劝说下于畅终于打定主意留在招待所,不过他至今还是不太理解为什么在三位面试者中偏偏选择了自己呢。
其实在于畅走之后,蔓姨也询问过顾桐晚这个问题。
“虽然于畅经验是够了,但咱们还需要放宽条件让他住下来不说,甚至还要额外给加两天的休息日,这样会不会显得咱们招待所太好说话了?”
顾桐晚却笑道:“至少他在履历里没有隐瞒自己的家庭情况,其次我认为能当一个负责人的父亲应该人品上没有太大的问题,而且他提出的条件都算是正常范围内的,另外我跟他签的是一年的固定合同,这一年中工资是死的,也就说一定程度上防止他坐地起价或者跳槽,如果真要跳槽的话就要支付至少三倍的年薪给我,我也不会太亏。”
蔓姨听完之后有些咋舌,没想到她倒是考虑得很全面,不过听到违约金这块还是好奇道:“这又是从哪里学到?”
“以前我在某个娱乐公司实习过一个月,多少接触过这方面的东西,我就是照葫芦画瓢而已。”顾桐晚说的是自己大三的时候去了某个圈内挺有名的大型娱乐公司,可惜里面的环境实在是太糟糕,她自诩干不了这一行最后实习一个月后就光速跑路。
“别说,这一套放在末世还是挺保险的,至少雇佣方与被雇佣方都相当有了保障。”蔓姨点头,倒是挺赞同这种签合同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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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的面试就顺利许多,一天下来基本上敲定了保洁员、服务员以及保安等几个岗位的人员。
如今加上夏阳跟小宇整个招待所一共有11名员工,其中包括了监控室2人,保安2人,打荷1人,前台1人,服务员2人,保洁2人。
服务员除了餐厅负责传菜以及收拾桌子等工作外,早上还需要帮忙后厨,前台则是负责收银以及订房等工作。
这次顾桐晚招的人基本上是能够接受通勤时间跟距离的,十一人之中只有三个人外宿,这三人都住在距离F口最近的内圈位置,且三人都有自己的单车或愿意早起搭乘公交车,其中一人是服务员,另外一位是保洁阿姨,剩下一个是协商好后第一个月上晚班的保安。
剩下八个人分别安排在其它宿舍里,甚至还有两人听到有住宿之后甚至将他们在外圈的房子给退租,这么一来一个月至少可以省下三四百的房租费用,且两人都是单身没有其他的亲戚,倒是省了其它麻烦。
因为有八人都是住在店里,这么一来他们待在地下城的时间就已经超过了“非地下城常住居民每日逗留时间不能超过12小时的规定”,因此顾桐晚还要额外替这些人办理工作证明,这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