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遇到的人躲也躲不开,该经历的事逃也逃不掉。我决定不了她的出现,也选择不了出现的是什么人。
她的举动快我她气炸了,居然还盯着我的脸傻呵呵的笑。
而我根本没有心情去欣赏她的那淡然的笑,很不耐烦的质问道。
“你笑什么啊?有那么好笑吗?神经病啊!”
我严肃的呵斥声,没有停住她的笑声,她反而笑的更加猖狂了。接二连三的挑衅让我很气愤。
一声无奈的冷笑后,我继续质问道。
“我滴妈呀!你是傻子吗?”
“嘿嘿!你才是傻子。你自己照照镜子,好好瞧瞧。”
我疑惑的走到倒车镜前,看到自己的脖子上被她抓出三道血淋淋的爪印。
这个事情我知道,并不感到奇怪。
但让我奇怪的是,脸上有个特别鲜艳的红唇印。
这不可能是白天留下的,一定是我睡着后被人偷偷种下的,唯一能干出这种事的人,根本不用想就知道是谁。
她赏赐的一份温馨我并不领情,所以当着她的面抹掉了那个唇印。大声质问道。
“你干的?”
她收起笑容坦率的点点头。
“嗯!是姐姐奖励你的,谢谢你啊!你是个好人。”
这个好人让我羞愧,她突然间的失落让我有些自责,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虽然我不吃亏,但也没感觉到占了什么便宜。我的语气还是因为那点自责变得缓和了一点。
“不用谢!你赶紧下来,我还要干活呢!”
她没有生气,慢悠悠的下了车。散漫、慵懒,很识趣,处处透露出一种淡香尘染的失落与倔犟。
随后以一个大小姐的气势,对我伸出了一只手。
那后座被她供的像猪窝一样。多看她一眼气,就不打一处来。
我不明白她的意思,还以为她在跟我要小费,嘲讽一般的质问道。
“你干嘛啊?我赚你三十块钱,车子给你睡了一夜,还要花钱洗车去,你还想跟我要小费啊?”
她娇怒一声,修长的手指扫了一下我的胳膊。
“衣服还给我。”
我唉声叹气的抱怨了一声。
“我尼玛,真是上辈子欠你的。”
隔着汽车,我把衣服直接甩给了她,之后便扬长而去,连一句再见我都懒得跟她说。
本来以为她只是我生活中的一个过客。如果没有刻意安排,可能这辈子都不会再见了。
我们俩的缘分,也会随着我的离开消失的无影无踪,最后像背道而驰的秋风一样一闪而逝。
只要三天,我就能忘记她的脸,只要三十天,我就能彻底忘掉这个毫无遗憾的人。
记忆是一种可塑性的习惯,只有在受伤时才会出现卡顿,反复的回忆之下,让那道伤痕越来越清晰,最后成了永远无法愈合的伤口。
我与她并没有纠缠不清的爱恨情仇,所以她注定被我遗忘。她的身影一定会像天空的云一样被吹散在风中。
可我低估了她的手段,也低估了我与她之间的缘份。
就在我翻看手机时,微信上的第一个人我却不认识。
备注名是小彩,我想破脑袋翻遍记忆,始终没有想到谁是小彩。
就在我疑惑时,那个小彩给我发来了一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