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必要的进食,他全部心思都扑在飞蓬步上。
效果显着。
刘畅终于踩出了飞蓬步二十四步,距离彻底掌握飞蓬步还差八步。
期间刘畅每天早上都会盘膝坐下,试图感受到体内的内气。
结果自然是一无所获。
他并不气馁,撼山诀明显比飞蓬步更加强大。
飞蓬步将他折磨的欲仙欲死,要是撼山诀轻易掌握,反倒不正常。
撼山诀刘畅必须修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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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穴处的象腿无时无刻在提醒他,连象太师都被人类两枪放倒,要是他不够强大,碰上狩猎者,解决它也就是一枪的事。
原本刘畅对自己未来有计划,等自己出名之后,该怎么应对人类。
但他的计划是借力,让自己有名气,让盗猎者不敢对他下手。
借势终究不如自己强大。
自己掌握的力量才是真正的立足之本。
等他练成撼山诀,拥有撼山移岳之力,子弹连他的防御都破不开。
别说草原,整个坦桑尼亚,他何处去不得。
这天,刘畅叼着刀柄,走出藏着象腿的洞穴。
洞穴里面只剩几块大象皮,还有象腿骨头。
骨头上的肉屑都让刘畅用短刀刮的干干净净,保证鬣狗看了流眼泪,秃鹫来了跪在刘畅面前喊祖师爷。
吃完了肉,刘畅特意把短刀带出来。
他发现短刀特别有用。
哪怕他没有灵巧的双手,用嘴叼着刀柄,依旧可以完成很多他不方便做的事。
例如切割,剔肉。
刘畅叼着刀柄,选择一处方向,继续觅食。
再不狩猎,他就得挨饿了。
跑出去一段距离,刘畅忽然笑了。
自己叼着刀柄,光是想想都觉得画风有点奇怪。
很快刘畅又想到,嘴里叼着一柄锋利的短刀,对自己狩猎或者战斗,会不会有提升效果。
他迫切的想要试验一下。
要是叼着短刀,能嘎嘎乱杀,画风奇怪一点刘畅也不在乎。
他最注重实际效果。
今天刘畅的运气不错,遇到了两只蹄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