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必要的进食,他全部心思都扑在飞蓬步上。

效果显着。

刘畅终于踩出了飞蓬步二十四步,距离彻底掌握飞蓬步还差八步。

期间刘畅每天早上都会盘膝坐下,试图感受到体内的内气。

结果自然是一无所获。

他并不气馁,撼山诀明显比飞蓬步更加强大。

飞蓬步将他折磨的欲仙欲死,要是撼山诀轻易掌握,反倒不正常。

撼山诀刘畅必须修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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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穴处的象腿无时无刻在提醒他,连象太师都被人类两枪放倒,要是他不够强大,碰上狩猎者,解决它也就是一枪的事。

原本刘畅对自己未来有计划,等自己出名之后,该怎么应对人类。

但他的计划是借力,让自己有名气,让盗猎者不敢对他下手。

借势终究不如自己强大。

自己掌握的力量才是真正的立足之本。

等他练成撼山诀,拥有撼山移岳之力,子弹连他的防御都破不开。

别说草原,整个坦桑尼亚,他何处去不得。

这天,刘畅叼着刀柄,走出藏着象腿的洞穴。

洞穴里面只剩几块大象皮,还有象腿骨头。

骨头上的肉屑都让刘畅用短刀刮的干干净净,保证鬣狗看了流眼泪,秃鹫来了跪在刘畅面前喊祖师爷。

吃完了肉,刘畅特意把短刀带出来。

他发现短刀特别有用。

哪怕他没有灵巧的双手,用嘴叼着刀柄,依旧可以完成很多他不方便做的事。

例如切割,剔肉。

刘畅叼着刀柄,选择一处方向,继续觅食。

再不狩猎,他就得挨饿了。

跑出去一段距离,刘畅忽然笑了。

自己叼着刀柄,光是想想都觉得画风有点奇怪。

很快刘畅又想到,嘴里叼着一柄锋利的短刀,对自己狩猎或者战斗,会不会有提升效果。

他迫切的想要试验一下。

要是叼着短刀,能嘎嘎乱杀,画风奇怪一点刘畅也不在乎。

他最注重实际效果。

今天刘畅的运气不错,遇到了两只蹄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