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骑射

汉魏风骨 Ms.林羽 3957 字 12天前

“当下之世,多少仁人志士,自谓手握灵蛇之珠,怀抱荆山之玉,毕生穷尽,却终见弃于庸主。阿缨如此笃信,莫非能预知我之伯乐?”

我闪忽罢眼神,灿然笑道:“男儿挺立于世,当作千里良驹,汝之伯乐,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噢?”

我看着他的眼睛,双手合十,虔诚地微笑道:

“事不如意十有八九,人的一生多长啊,要等别人赏识给予机会,多难啊。子建,愿你成为一匹千里马,做自己的伯乐。那样就能永远快乐了。”

曹植竟也有不好意思地笑了的时候,他别过脸去,站直了身子,双手叉腰,继续往马场上看去。

走马场赛马很快结束了,公子们意犹未尽,下了马背,乐呵呵地往回走来。曹丕牵着他的马儿,兴致勃勃地上前问我:“缨妹,汝可识得此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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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记得,二哥救命之恩,永世难忘。”

曹丕转身面向众人,他用手卷着缰绳绕了几圈,紧紧将它攥在手心,仿佛在拼命抓住什么很重要的东西。他酝酿罢情绪,深情地向众人介绍道:

“各位兄弟,你们可知,我所乘此大宛马,正是建安二年大哥所让与父亲逃生之马啊……”

曹氏兄弟皆沉默。

对他们来说,建安二年,有些人尚未记事,有些人尚未出生。宛城之战与早亡的兄长,从来都是府中避讳,从来都与他们相隔甚远。他们都在奇怪,他们的二哥为何突然与他们说这些。

“年岁易逝,迄今竟已近十年。吾日日见此白马,时时忆及当年大哥临终重托。你们很多人也长大了,有了自己的想法,我也不能时时顾全了。只是,大哥若还在,今日守备邺城教导诸弟之责便不在我……”

曹丕眼睛泛红:“自大哥走后,我便明白一个道理:乱世非习武无以自保。藏身东阁,虽书案平稳,卷墨飘香,然武学亦不可废,此固强身健体之道也。天道酬勤,力耕不欺,古今凡欲成大事者,夙兴夜寐,弗敢懈也。万望诸位兄弟,自明日起,早起习练,勤于骑射,此非独大哥遗愿,更是父亲征前交托之任。”

应答之声此起彼伏,别姓公子也满是敬仰地望着曹丕。

我站在曹丕身后,一声不吭,我终于明白曹丕携众亲来北场之目的了。

众公子或骑马,或练箭,三三两两,四散开来。

“缨妹,时辰尚早,想不想骑二哥的白马练练?”

我对点将台上的事还心有余悸,连忙摆了摆手:“谢了二哥……白马虽俊,性情实烈,缨儿从未学过马术,只怕驾驭不得,还是换匹罢……”

“也是,此马跟我数年,也晓得认主了,那我教下人去马厩牵一匹老马来,老马稳当,不会将人轻易摔下。”曹丕昂首,作沉思状。

回头瞟见先前牵马的小兵手里还有几匹,于是我恳请曹丕道:“老马年迈,亦非良骑,我虽是初学,也盼着有匹马儿能伴我同行。二哥,我看那匹青白杂色的小马驹就不错啊,何不赠与缨儿作贴身马儿呢?”

“青白杂色?那不是寻常的青骢马么?”曹植笑道。

我冲着曹植歪头莞尔道:“芝兰玉树,尚有黄叶;青骢俊骑,小疵难免。这燕代之马,虽比不得大宛汗血宝马,然其温顺之性,犹有可取之处。青骢小马,不正与我们这般青葱年华相搭吗?”

曹丕默许了,挥了挥手,随侍便将那青骢牵来。这个时代原已经有了马镫,我从曹丕手中接过马辔,轻轻松松便爬上了马背。不过,不得不承认,目前我这上马姿势,还十分滑稽。

这小马驹确实可亲可爱,额间还有几缕碎发。仿佛洞悉马主人之心性一般,它只安安静静地垂着脑袋。

“二哥,我跟它一见如故!以后叫它‘绿影’,成吗?”

“你既然是它的主人了,自然你说了算。”

曹丕又道:“缨妹,缰绳递来,二哥亲自教你骑马去。”

我欲拒绝,却不知怎么开口。曹植看出我的难堪,便主动请缨道:“二哥,今日你赛马也累了,好好休息去吧,我来教她。”

曹丕点头,没做多想,只与曹真去北场别处闲步去。

我与曹植会心一笑,他却故作高傲地朝我走来,问:“这马不是千里马,我也不是你的救命恩人和伯乐呢!等下摔了可别说是我干的哈!”

我忍俊不禁,斩钉截铁地回道:“不,你就是我的救命恩人,你就是我的伯乐。”

曹子建,在21世纪,你真的是某个女大学生一生的救命恩人和伯乐啊。

曹植抿着嘴偷乐,头却朝向了别处,仍旧傲娇地高高伸出手掌,作索取状。

“嗯?”

我将马缰递到他手中,捧哏打趣儿道:“‘皎皎白驹,在彼空谷,生刍一束,其人如玉’,曹子建教我骑马,我放心得很!”

曹植嘴角弯弯,得意极了,走在前头,神采奕奕,高调地为我牵马,领我往北场四周转悠去。

那一天是四月初三,孟夏的太阳还不算太烈,刚刚好的温度,刚刚好的微风,还有刚刚好的交情。

青雀白鹄舫,四角龙子幡。婀娜随风转,金车玉作轮。

踯躅青骢马,流苏金镂鞍。赍钱三百万,皆用青丝穿。

又开始做绮丽旖旎的幻梦了,崔缨啊崔缨,你还是好好珍惜自己的羽毛,和胯下这匹千里良驹吧。只要你想,它一定能带你飞去想去的远方,白云深处,那是你的故乡。

曹植带着我在北场转了好大一圈,一路说说笑笑,或聊诗书,或聊秦汉史,难得融洽得没有争吵。正要返折走马场时,我在马背上忽然瞅见远处一铺砖平地,场面十分怪异,令我骤然变色。

只见胡杨林稀疏植列其周,围成一矩形,东西两侧各搭有一具木架,架顶横着木圈,平地上隐约可见规定界限之线条。场内约有武士二十几人,着黑白两色之服,居然在抢夺着一个弹性的球体,时而跳跃而起,投往木圈之中。

我想,这场面,任何一个人现代人都会联想到后世的篮球赛吧。

球类竞技在中国古代并不新鲜。譬如蹴鞠,我曾因《水浒》里高俅的情节了解过一二,它早在战国流行,及至汉代,成为兵家练兵之用,宋时更是又出现了蹴鞠组织与蹴鞠艺人,清代更有冰上蹴鞠。想来汉末也是有后世篮球的雏形吧?

可眼下我所见到的“球”,弹性十足,竟不是流转于武士们的脚上,而是被他们玩转于手中!那球体材质,会是什么做的呢?

“阿缨,你在想什么呢?”曹植并未察觉到我失色。

“噢,没什么,我们……快些回去吧。”

我驱马上前,仍回首望了那个场地一眼,随即打消了疑虑。

篮球弹性之大,乃是皮革所制,古人未尝不懂以牛皮造球。至于用球之道,后人凭什么认为古人就只会用脚踢这一种呢?古装影视里还有打马球的不是?

哎,看来中华文化博大精深,还有很多是要我亲眼所见才能体会的啊。

未来的路,真的好长好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