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宗教裁判所

现在西班牙已经到了不得不内治内部宗教混乱的时候了,

经过自己父亲当年的努力弥合,西班牙才会有了今天的自由。

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在自己祖母伊沙贝拉二世的时期,

当时的西班牙总是宗教势力最为庞大的时候。

特别是宗教裁判所,他们的存在更使整个欧洲心惊不已。

西班牙是基督教中天主教占到了90%以上的国家。

他们都信仰基督教。

而在天主教国家里,除英国和北欧国家外,先后皆有宗教裁判所活动。

公元220年,教皇洪诺留三世认为地方主教镇压异端不力,

通令建立直属教皇的‘宗教裁判所’或‘宗教法庭’。

于是宗教裁判所就成立了。,

宗教裁判所一般设在修道院内,审讯秘密进行。

宗教裁判所所制订的审讯条例:有两人作证,控告便能成立。

证人如果撤回证词,就按异端同谋犯处理,被告如不认罪,可用刑。

被告不仅自己认罪,还须检举同案犯和异端嫌疑犯。

为异端辩护者应受罚绝。

被告认罪之后,如果翻案,按异端处理。

被判为异端者,没收其全部财产。

宗教裁判所前后共经历约500年。

西班牙宗教裁判所历史较久,凶残恐怖较着,不仅用来镇压异端,并用来迫害阿拉伯人和犹太人。

15世纪以后,西班牙的宗教裁判所最为残暴,仅1483年至1820年,判处的异端分子达38万多人,被火刑处死的达10万余人。

而仅仅在年间,被火刑处死的达8800人,受惩处者有人年间,受迫害者达30余万人,其中三分之一被判处火刑。

到了16世纪中叶,教皇在罗马建立最高异端裁判所。

不过因为各国以皇家等贵族势力和宗教势力之间在18世纪、19世纪的一次次碰撞中各有胜负,

于是为了安定,他们选择了妥协,各国开始实行政教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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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欧各国宗教裁判所先后被撤销。

而西班牙是当时最后撤销的国家。

自从罗马人统治时期开始就确立了天主教国家的地位。

公元八世纪至公元十二世纪的“再征服”战争,

最后终于将阿拉伯人赶出半岛之后,而以此同时,天主教就顺势的完全控制了整个西班牙。

到了中世纪,西班牙“宗教裁判所”横行整个欧洲,滥施酷刑,捕杀异端,上至王公大臣,下至平民百姓无不谈虎色变。

甚至是跨国行动。

在欧洲宗教改革时期西班牙成为西欧各国的眼中钉。

十八世纪以后,教会和世俗力量之间的矛盾不断激化,

阿方索的老祖母,就因为和当时的教宗关系亲密的原因,

据说他是她以前的教父,因此他们互相利用的一起掌握了宗教裁判所的实权,所以西班牙的集权的君主就诞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