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正,

为了彻底改变府衙独断专行、收受钱财的不良风气,朝廷决定在县级以上设立公、检、法三大司法机构,且所涉案件不受地方干涉。

此令一出,各地纷纷响应。公、检、法三大机构迅速组建,选拔出一批公正廉洁、精通律法的官员和吏员。

在一个县城里,新设立的公安局率先行动起来,加强治安巡逻,打击犯罪活动。

“有了公安局,那些为非作歹的家伙可要收敛了!”百姓们纷纷拍手称快。

检察院则对官员的行为进行严格监督,一旦发现贪污腐败、徇私枉法的线索,立即展开调查。

“不管官职大小,只要违法,定要追究!”检察院的官员们态度坚决。

法院成为了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们依据律法,公正审判每一起案件。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庄严的法庭上,正义的声音回荡。

由于这些司法机构的案件不受地方干涉,有效地避免了地方势力的干扰和影响。曾经那些试图通过贿赂地方官员来逃避法律制裁的人,如今再也无处遁形。

“没想到这次真的逃不掉了,这新的司法制度太厉害了!”一名罪犯在被判刑后懊悔地说道。

随着时间的推移,公、检、法三大司法机构的作用日益凸显,社会秩序逐渐稳定,百姓对律法的敬畏之心日益增强,大明王朝迎来了一个法治清明的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