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华如练,落在横梁圆重的房屋中。

陆辑尘脱下外面的素衣,露出一身鲜艳的婚服,屋内张灯结彩,红衣如火,喜庆的颜色与他平日里清癯的气质形成了鲜明对比,更添了几分难以言喻的风华。

少年灼灼,红的耀目,长成了无双模样。

此刻,他手里握着一支普通的珍珠簪,但那又如何,也是她戴在头上的饰物,是她的东西。

如今他可以如此近、又名正言顺的握在手里,这是他以前绝对不敢奢望的事情。

陆辑尘丝毫不觉得委屈,他的嫂嫂本就不该轻易出席任何人的婚礼,她的嫂嫂本就高高在上,她的嫂嫂肯抽空应下这件事情,他陆家就该感恩戴德!

还想让他用玉冠行礼,玉冠怎可有那么大的造化,他都还没有跪过,就便宜了别人的事物!

细小圆润的珍珠在微弱的烛光下泛着暗淡的光泽,陆辑尘坐在床边,红衣垂落,手指拂过手上的簪子,心中惭愧。

以前,他以为嫂嫂不在意所用之物,从不追求外在,玉簪也好、银簪也好,什么都不在意。

原来不是,魏迟渊真正让他见识到了,嫂嫂对所用之物的挑剔,她喜欢最润的玉,懂欣赏最名贵的瓷,看得懂名家画作,嗅得到沉香檀木,她鲜活地爱着世间好物,可也过好了柴米粗布的日子。

所以,自始至终嫂嫂都不是不喜欢,而是接触不到让她侧目的东西,才没有转过目光。

陆辑尘握住簪子,承载着他无数深情期许。

他以后,一定让她光明正大的用得起这些东西,没有束缚,没有官阶不够,凡是她用皆是她愿。

红烛燃烧。

陆辑尘将簪子放在鸳鸯共枕旁,眼里没有一丝不甘,甚至松口气,她不在,他可能……还自在些……

陆辑尘躺下,红衣落在红色的帐内,红烛燃烧,喜庆、幸福。

他的新婚夜……

珍之。

重之。

……

离别之际桃花初绽,归来之时绿荫如盖。

林之念快马路过交高,本不打算停留,因虽身心疲惫,却念着幼子,可父母和公婆都在这边,到底还要看一眼,也要嘱咐五淡一些事情,留宿一晚成了必然。

林之念未卸行囊,直接往林府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