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荏苒,距离霍格来到这个时代已经过去三年,借助自身实力,他俩彻底在罗马城中安顿下来,只要不大声开口说话,平时在大街上走也没事儿,就是会引来路人围观。
但这三年当中,借助维恩家族力量,霍格还是没有找到幼年时期的黄老汉,仿佛人间蒸发一般,没有任何消息。
对此,霍格并没有怪罪老托马斯办事不力,这些年来,维恩夫妇对他们确实不错,已经逐渐把他俩当成了一份子,讨论弄死那个政敌的时候都不避开他俩。
骑着依旧神志清醒的好兄弟,在狗腿子尼禄的带领下,三人来到了一家鲜花店,霍格打算搞点薰衣草做染料,给即将成婚的布鲁斯做件婚袍。
“唉!话说为什么现在的人都喜欢紫色,明明黑色才是最屌的颜色,真是没品位。”
话虽如此,霍格还是借助狗鼻子嗅探花丛质量,从一片薰衣草中挑出质量最棒的那些。
对于这两个特殊客人,罗马城中的商贩早已见怪不怪,所有人都对这两只神奇动物喜爱有加,一方面是因为霍格二人卖相不俗,对于没见过世面的他们来说很新奇。
另一方面则是霍格二人根本不差钱,所有消费全由维恩家族买单,即便没有付钱,也会让商贩自己去找尼禄报销。
当然,罗马人并不全是圣人,也有一些垃圾以为霍格他俩只是纯粹的蠢笨动物,想靠着这个机会发笔小财,但后果嘛,只能说下辈子注意点儿了。
放下三枚第纳尔,在被店家狠狠吸了两下后,收获一包薰衣草的三人准备打道回府,凭借出色外貌,一路上收获了众多行人投喂,还捡来了些小玩意儿。
舔着爪子中的麦芽糖块,霍格还时不时的从袋子里掏出几个丢给多恩,对于甜食,霍格一向来者不拒,而更妙的是,从小生存在寒冷地带的多恩也是这样,二人都是绝对的甜党。
作为帝国的绝对中心,在这个时代中,罗马城每日都有各色各样的人前来,见到这样的怪异组合,自然免不了过来凑凑热闹,其中就有许多小孩子。
别看霍格平日里道德堪忧,但对小屁孩一向容忍极高,不然也不会做出在科尔基斯与卡利亚这个小孩儿叫板的事情。
听到这群小孩儿为自己欢呼,霍格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满足,当场掏出袋子中的麦芽糖进行分发。
别看糖这种东西在现代十分常见,可在古代也是一种较为昂贵的奢侈品,每个分到麦芽糖块的小屁孩都十分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