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你真是太好了。咱们这些兄弟,从凤州南下以来,出生入死,早就想进城,享几天福了。”
“进了成都,咱总算是开眼了。真没有想到,这蜀地的女人,比起咱中原的清秀许多。”
“看起来清秀,个个都泼辣得要命。大哥,我觉得,你没事的时候,多去走走,那一片芙蓉花下,果真是风光无限啊。”
王全斌那个时候,是真的感觉到完全可以掌控整个西蜀,在他的眼里,这西蜀的百姓,无非就是草芥。
不杀,自己面临失业,杀吧,激起点小小的民变,圣上会觉得,他王全斌留在蜀中,还会有些用处。
蜀中如此风平浪静,就像你请了个工人来干活,本来预计得十天半月完工,结果,你不到半天,给人家整明白了。你好意思收人家半月工钱么。
圣上布下那么大个局,费尽心思,先搞下了那荆楚之地以备粮草入蜀,本来预谋,用个三五年,拿下蜀中。
你王全斌,六十六天,直接在成都喝酒了。
这么搞,还有意思么?你得让圣上知道,这蜀中虽平,刁民一直难以平息,灭蜀六十六天,安定蜀国,那还不得花上六百来天。
全师雄刚叛乱的那个时候,王全斌还特别兴奋地给他那帮兄弟说过,“兄弟们,你们总算是给老子找到活干了。”
“给我快马加鞭,将蜀地降兵叛乱的消息,发往京城。”
“这么大一个西蜀,咱可不能坐等人家叛乱,你得想法子,逼着他们叛乱。然后,才好有机会留在西蜀。兄弟们,建功立业的时候到了,给我剿灭叛军,为大宋立威。”
那个时候,王全斌根本没有想到问题的严重性。在他看来,就这些手下败将,随便派个人去,就可以将叛军一网打尽。
刘光义和曹彬,率先请缨,要去一举扑灭那全师雄的叛乱。
“刘兄,你从东线而来,对于北线的情况并不了解。再说,送蜀降卒前往京城,是因我军护送出现问题。这哪能劳动刘兄呢。”
当时的王全斌,这好不容易激起民变,就好比才把一大堆柴火点燃,火势初起,外面只看见些许烟火,这怎么能够让人一下子给扑灭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