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头的一个人,就走过去,对袁二狗说:“你在这里做的事,是不允许的,你知道吗?自己老实的,跟我们走!”
袁二狗问:“我在这里,做了什么?”
执法人员说道:“做了什么你还不清楚?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扰乱公共秩序。这种事,影响恶劣,法律一定会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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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二狗说道:“你说严惩就严惩,人家俱乐部的人,还没有说什么呢?”
执法人员斥道:“怎么没说什么,人家都报警了?”
袁二狗说:“报警是报警,但你们是来解决问题的,不是来抓人的,也许我们愿意私下和解呢!你不允许吗?难道你非要把我们弄到法官那里,然后法官在让我们私下达成和解协议?”
这执法人员,一时语塞。
他们出勤,当然是为了解决问题,而不是就为了抓人。
抓人是在事情实在无法解决,闹事双方,都一直纠缠不休的情况下,才抓人,制止事件的恶化。
如果这时候,斗殴的双方,愿意私下和解,那他们抓人干什么?
把他们抓到政府机关去,然后再转送法院,最后法院让他们自己去和解?
这不是浪费法律资源吗?!
那执法人员只得转脸去看俱乐部经理:“这事,你们当事双方,愿意私下和解?”
那经理其实没想过打电话报警,他也不知道到底是谁报的警。
报警有什么用?这次,不是袁二狗来他们俱乐部闹事,是他们的人,十几个,要教训袁二狗,反被袁二狗打了。
报警的话,追究起来,他们占理?
事件的起因,是俱乐部装饰的大玻璃窗,忽然碎裂引起的。
但是那件事,不知道是谁弄的。
现在他们因为那事,把火气撒在袁二狗身上,被袁二狗淬了,还能报警。
这个报警有什么用?警察要怎么给他们伸张正义?
细究起来,他们还有责任呢!
拉帮结伙,持刀伤人,有组织犯罪!
最后双方打起官司,袁二狗的律师,要是反诉他们俱乐部这些罪名,够他们俱乐部喝一壶的。
搞不好停业整顿,一纸封条,直接把他们俱乐部封了,都有可能!
经理知道,这事他们还真不能轻易报警。
于是听了执法人员的话,他就说:“这事,其实我们俱乐部,并没有报警,我们可以自己私下达成和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