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广华叹了一口气道:“我们一师要是主动出击的话,也能够击败这些英国人。只是现在的天气已经变冷,后勤补给跟不上。老子其实就想要101师带来的后勤补给。”
北美纵队一师是从南边打过来的,他们出击的比较突然,因此没有带棉衣,缴获的物资也不够。
士兵的着装限制了他们主动出击。
罗田道:“师长,101师也正是因为这些物资,所以速度上不来,要不我们派一支小队突围出去,与他们联络一下,看看他们有什么打算。其实他们要是能够分兵的话,我们双方约定好,至少可以将我们西边的包围给解除了。同时,我们可以分两个团对南北两侧的英军进行阻击,然后集中力量,短时间内歼灭西边这支英军。”
罗田的建议,让马广华有些心动,殊不知他们正好与季兵他们想到了一起去了。
北方五百公里外,大奴湖南岸,一支庞大的雪橇队伍正在全速前进。
成百上干条狗狗拉着雪橇,争先恐后,就像是一场冰面上的竞速比赛一般。
“嗷嗷……”纳努特坐在领头的雪橇上,手中用海豹皮做成的鞭子抽打着空气,嘴中发出的声音与狗叫一般。
看起来像是在给头犬发号施令。
卞国臣的眼睛上带着特制的眼睛,在寒风中盯着手中的指南针,防止在一望无际的冰面上迷失。
一阵寒风呼啸而过,冰面上的积雪如同沙尘暴一般扬起,打在人的脸上比沙子还疼。
突然,前方出现了弯曲的湖岸,岸边的松树也被冰雪覆盖,就像是冰雕一般。
队伍沿着湖岸边又行走了半个多小时才找到大奴河的入口。
卞国臣下令在河岸边上休息一会儿。
“还有六十公里,纳努特,你让人去喂一下狗狗。我们研究一下如何拿下史密斯堡。”
他们并不知道那座堡垒有多少人,现有的情报还是从美国人那里搞到的。
很显然,美利坚人对加拿大的情况非常关心,他们一直认为加拿大是自己领域的自然延伸。
“队长,让属下带人冲锋,一定能够拿下这里。”队伍中的扶桑中队队长冈本次郎操着生硬的华语说道。
“冈本,你不要冲动,英国人在史密斯堡的驻军至少有100人,强攻的话,我们承受不起这么大的伤亡,要知道史密斯堡的后面至少还有三座堡垒。而且我们要留一定的实力去对付这里的印第安人。”
早在第二次英美战争的时候,英国人就已经开始扶持北方的印第安人。
所以在这里,印第安人是跟英国人站在一边的。
这跟南边的情况完全颠倒过来了。
在南边,印第安人受到美利坚人的压迫屠杀,因此成为了华族人拉拢联合的对象。
“队长,您这么有智慧,一定早就想好了办法吧。”
纳努特看起来憨憨的,实际非常聪明,很会说话,这也是他为什么会代表部落到外面去交易的原因。
与人沟通是门学问,不过大部分情况下还是要看天赋。
卞国臣轻笑了一下说道:“这里除了是堡垒之外,还是一个贸易站。纳努特,我问你,你们跟这边的因纽特人有区别吗?”
纳努特道:“我们喜欢吃海豹肉,但是他们喜欢吃鱼。”
卞国臣一阵无语。
“我说的是长相,不是说饮食习惯。”
纳努特摇了摇头道:“那没有,除了这里的女人屁股小一点。”
……
……
队伍很快休整好,狗狗吃了鱼干,战士们也用熏干鹿肉填饱了肚子。
突击队沿着大奴湖一路南下,终于看到矗立在河边的史密斯堡。
那是一个十几米高的高地,堡垒建在上面,大概有足球场那么大,有一个门连着河边,夏天的时候,这里会有一个临时码头。
这个时候只有一个木制的楼梯通向冰面上。
还有一个大门通向陆地上,不过进门需要爬上十几米长的斜坡。
在木制的堡墙上竖着一面米字旗,旗帜迎风招展,似乎在向四周宣示着大英帝国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