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易斯、克拉克的这支队伍可以装备到这种武器要多亏了克拉克。
他有一个朋友叫沃尔特·亨利,这个人是一个武器设计天才。
他在1848年的时候就已经设计出了一款杠杆步枪。
但是因为那个时候,定装火药的技术还不完善。
所以他设计出来的这一款枪故障率非常高,打着打着就会卡壳。
军方自然不会为这样不稳定的武器买单。
民间的那些人也不会买这么高级的枪,他们的枪大部分时间都是用来打猎,还是燧发枪来得方便实惠。
克拉克上尉是亨利的老朋友,他非常欣赏亨利的发明。
而且他对战争有一些自己的想法。
他觉得这种能够快速射击的步枪在今后的战争中能够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
纵观整个步枪的发展史,发展的要素无非是三个方面——射程、射速和威力。
至于这把枪存在的不稳定性,完全可以在使用的过程中不断完善。
杠杆步枪与拴动步枪刚好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发展方向。
但是杠杆步枪最终还是被栓动步枪给取代了,至于原因,大家应该都知道,这里就不在展开。
克拉克是一位山人后代,他从父亲那里继承了大量的财富。
在沃尔特·亨利最困难的时候,是克拉克资助他继续研究这种步枪。
拉动杠杆给步枪上弹、抛壳,熟练的枪手可以在十几秒时间内打完十发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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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克觉得,这种枪一定会受到那些牛仔还有西部匪徒的亲赖。
这种快速射击的步枪才是男人用的枪。
这一次组织志愿队,克拉克采购了五百把亨利步枪。
他们这支志愿队大部分人都装备了这种步枪。 乐可小说
他之所以敢带着这几百人诱杀印第安人,其中一方面原因就是因为他们装备了这种更加先进的步枪。
陈矛从怀中掏出一枚手榴弹,拔出引信,看也不看就向斜后方扔去。
“轰……”一声巨响吸引了那些红脖子的注意力。
陈矛趁机探出身来射击。
他这个时候才发现,这些红脖子都站在半人高的洞里。
很显然,这些人一开始的时候就躲在洞穴中。
积雪将他们的洞穴口给覆盖住,很好地掩盖住了他们的气息。
那么这处营地必然也是他们设置的陷阱。
这些红脖子早就已经发现了自己人的踪迹。
不过这些人的意志力还真强,一直躲在冰冷的地面下等着他们。
四周全都是突击队员的尸体。
这些北美纵队突击队员穿着黝黑厚实的皮毛。
他们笨重的身体倒在光洁的雪地上,非常明显。
鲜血沿着皮衣外面的毛发滴落在雪地上,融化了冰冷的积雪。
鲜血在雪花的缝隙间渗透。
刚才的袭击来得非常突然。很多战士根本就没有时间反应。
这处空旷的营地就是陷阱。正好无处躲藏。敌人都算计好了。
突击队中只有少数军官和神枪手装备着栓动步枪。
华族担心在这里普及栓动步枪会泄露华族的造枪技术。
只是没想到这些红脖子的技术积累已经到了这种地步,他们已经可以依靠黑火药造出连发的步枪。
不过陈矛刚才也发现了,这些红脖子依然要站立射击。
因为杠杆步枪不适合卧射。
当然了,陈矛的见识有限,他还无法发现所有的问题。
比如这种步枪因为气密性的原因,射程不足,还有就是他们只能使用平头弹。
陈矛趁着对方填装弹夹的机会,不断转身射击。
每一枪都放倒一个敌人。
突击队剩余的战士基本上都已经找到掩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