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克基顿了顿继续说:“我一直认为世界是极度理智的,同时受片刻的冲动支配,你和欧文·史密斯都有一个特点,你们会不遗余力地完成一件事,不管过程如何残酷。”
“这一点我不敢苟同,比起结果我更关心过程,而欧文为了达成目的不择手段。”约翰吞了吞口水,他仿佛看到酒杯中父亲的倒影。
伯克基·朗朝前方招招手,一个酒保端着摆满酒瓶的托盘走过来,戴眼镜的男人伸手从中拿了一瓶龙舌兰,并在托盘里留下一枚硬币,“考斯特先生,要是说你在乎过程的话,我想问问你现在走到哪一步了?”
“我打算让帮派分散在罗兹镇,这样我也有自己的时间,接下来我会把你的事落实。”
“如果是这样,为什么还在这里浪费时间?”
“我在等曼斯达夫人,在她回来之前我不会采取任何行动。”
伯克基倾斜手中的酒杯,直到泡沫沉没在金黄的酒液中,他才缓缓抬起头,用镜片下的小眼睛盯着对面的酒伴:“那个女人对你有意思,她是个好人,好好珍惜吧。”
约翰小酌了一口,在他的印象里还没有单独和史崔奇这样开怀畅饮过,就连两人相处的时间都少之又少,每当约翰尝试绕开一些敏感的话题时,史崔奇总说他没有接纳自己,以前约翰坚信自己没有这种想法,但此时此刻,当一些事情发生以后,他自己也动摇了。
“我知道我的竞争对手不只是欧文·史密斯,还有一位来自北方的侦探社员,如果我是你,我就会去巴结这个人,多认识几个人没有坏处。”
“你说得很对。”约翰将酒杯举到唇前,尽量挡住自己嘴角的弯曲,“但一个忠诚的朋友比一位精于算计的政治家更可靠,我宁愿得到一个人的信任,请问我能相信你吗,朗先生?”
约翰等待对方的回答,殊不知一个被酒精抽去骨头的男人向自己走来,突然按住约翰的肩膀,这醉汉力量奇大,让他动弹不得。
“孩子……再请我一瓶啤酒……最后一杯。”
只见伯克基低吼一声,一口喝光了龙舌兰酒,把空酒瓶当成棒槌向闹事的醉汉掷去。
那醉汉见飞来的酒瓶也不躲,估计已是神志不清,酒瓶撞碎在他坚硬的头骨上,其中一块碎片钻到他的衣领里去,醉汉以为是飞虫,一巴掌向自己的颈部拍去,结果可想而知,一团血酒混合物霎时间从他的嘴里喷出,正好落在伯克基铁青的脸上。
“放心吧,我不是那种背叛伙伴的人。”伯克基·朗用衣袖擦了擦嘴角的血污,直勾勾地盯着倒在脚边的醉汉,“当机会来临时,我会把我们共同的利益放在最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