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干渴的土地

杀狗官!

杀官军!

这是花伶支撑着活下去的唯一念想!

做为乐户出身的他,从生下来的第一天就是一个笑话,从小看着身边人被那些达官贵人们呼来喝去。

没人反抗。

即使不小心犯了一点音律错误,又或是仅仅只是宾客们不高兴了,一顿毒打总归还是逃不掉。

为什么?

母亲还活着的时候,告诉他,因为乐户是贱籍,他们所有人天生的低人一等。

母亲说,我们已经活的很好了,不是吗?

即使行走于道路,我们只能走两边。即使我们与人见礼都要卑躬屈膝。即使我们一辈子不允许参加科举也不能进学堂……

作为乐户,依附于官员士绅的一个群体,他们至少很少有人饿死。

被打死也好过被饿死。

母亲对花伶说,我们已经活的很好了……

母亲告诉花伶要学会见风使舵,要脸皮厚,要对官员老爷们阿谀奉承,要对教坊司里的人有求必应、有问必答……

花伶好似一个智障!

他学不会!

花伶自出生起就是一个黑户。

母亲偷偷生下他,将他偷偷的抚养长大。

取名的时候,似乎也比别人的母亲要用心的多。

他叫花伶,他一直自认为比周边的栓住、招娣好听的多。

为此花伶还在儿时沾沾自喜了好久。

直到母亲教他偷偷学会了看书写字。

原来花伶,也和栓住、招娣是一样的。男孩取个女孩子的名字,贱名才好养活。

在所有人的认知里,女孩天生的就比男孩更低贱一些。

可城中教坊司里,有头有脸获得恩客赏赐最多的,哪一个不是女孩子?

后来母亲死了。

她因为花伶拒绝做贵客娈童的任性,忤逆了府上的老爷。

杖责六十。

说是六十,母亲在撑不到二十下时,已经被打死了过去。

她舍不得花几串铜钱,给负责行杖责的奴仆疏通,让他们将棍子高高举起轻轻落下……

所以花伶逃了!

本就是黑户,他逃了,也没人追究。

直到出了府城的前一天,花伶都一直觉得自己终于自由了!

他会乐器他能识字,可今天的他,饿的两眼只剩绿光。

路边远远的有恶犬在盯着他。头上也有盘旋的恶鸟,等着他倒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