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书则一字已见其心

冠绝新汉朝 战袍染血 1641 字 2个月前

对此,他们将信将疑,可看到陈止那沉稳神态,多少有了些想法。

陈迟和仆从丫鬟们并不知道,此时此刻,陈止并非酝酿心中意境,而是在思考这字要怎么变体。

“这也是次机会,表现出价值,能省去很多琐碎麻烦,所以这个变体,必须保证符合当世之人的审美,好在我这次死而复生,对生死之间的恐怖和惆怅也有了一点感悟,正好杂糅到书法里……”

一念至此,陈止也不耽搁了,他手上还有一堆事要处理,人情公关那是能快就快,因此主意一定,就拿起笔,看了眼手边的那篇文,目光一扫,已将内容记得差不多了。

“前世抽签得到的过目不忘有所减弱,但大体功效还在。”

想着想着,他已然落笔,将生死感悟与书底结合,又杂糅陈止原本笔迹,就这么书写起来。

陈迟的这篇是一篇骈文,名为《华源阁论》,华源阁是陈太公生前居所,文章的内容就是儿子思念父亲,称赞父亲的事迹,简单易懂,用意明确。

骈文讲究对仗、用典和辞藻,是当前最为流行的文体,不过陈迟文采有限,这篇文章算不上精妙,只能说看得过去,誊写起来没有多大的难度,陈止则笔法纯熟,加上记忆力超群,写起来行云流水,那一个个字落在之上,人、笔、纸,仿佛融为一体,似是一幅画。

这是陈止以前世的底蕴为根,加上生死间的感悟,杂糅在一起,自然而然产生的气质,却让陈迟以及一众仆从暗暗称奇。

“这荒唐少爷不是一无是处,别的不说,就是这一派风范,拿出去也足以让人称道了。”

众多仆从对陈止的看法,又有了一点变化。

陈迟则更为直接,他根本就坐不住了,踱步,来到陈止身边,低头一看,顿时就两眼放光。

陈止写的是隶书,笔势稳健、明快,结体平正,柔中寓刚,有一种自然天成的味道,就像一名四平八稳的道士,端坐云台,闭目参道,看似没有特异之处,但一丝一缕、一分一毫,都给人恰到好处的感觉,仿佛暗合天地之理,增之则肥、减之则瘦,将符合爱书之人审美的标准,完完整整、准确无误的表现出来!

笔笔着力,字字异形,行行殊致,行笔如塑骨,落墨似填肉,骨涵其中,筋不外露,神韵暗藏。

“我这侄儿的书法造诣竟至于斯!当真不可思议!先前两字果然不是偶然!”

这么一看,陈迟立刻生出爱不释手的情绪,真正肯定了陈止的书法造诣,再无怀疑,心里似有一只猫儿骚弄,恨不得立刻拿在手里品味,偏偏陈止还未写完,必须等待。

顿时,这位家主的神色不自然起来,恨不得抓耳挠腮,他这等爱字之人,见了好字,有如猫儿闻到腥味,当真难以抵挡。

好在陈止动作很快,盏茶的功夫就已书成,等他搁下笔,陈迟已经忍不住称赞起来:“好字,好字,刚才你写的两字已然可见神采,现在这一篇写下来,更见大家气象!我这篇文章,说不定要因为你的字出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