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如何逃出去却又是个问题。眼前虽只有三个金兵,但一个个生得膀大腰圆,他们的手上不仅有马鞭,腰间还佩戴着锋利的马刀,他们既然能从遥远的松花江流域,一直打到居庸关外的长城脚下而不死,自然是久经战阵,对付他们,就凭自己和那个萧迪保,胜算简直微乎其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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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就算是他们俩拼着性命不要,也绝非三招两式就能摆脱这几个家伙的纠缠。而且一旦打斗起来,势必惊动左右的大小队金军,那样一来,岂不恰与逃命的初衷大相违背?
再看那十几个百姓,一个个表情麻木,似乎已经被金兵的凶残吓破了胆。虽然他们手里有两把劈柴用的钝斧,但跟专门用以砍人的马刀相比,怕是一个回合都过递不去。
他想起了一篇曾经在网络上流传的文章来,文章里说抗日战争时期,一个班的日本鬼子闯入了一个县城,把县城里的万余百姓从东赶到西,又从西赶到东,追着屁股砍杀,直到把这万余百姓砍杀殆尽方始罢休。
从那篇文章里,他得出了一条经验:虽说有人就有一切,但没有组织起来的人群,即使人数再多,也不过是一盘散沙和靶子而已,根本发挥不出他们应有的能量。
假如眼前没有这三个金兵看守,对这些百姓吓唬一番,鼓舞一番,说不定也能把他们的求生欲望和战斗精神调动起来,但眼下既有他们的监视,这项工作又如何才能做得?
思来想去,若要相对安全地从这个村子里摆脱出去,只有用相对稳妥的办法把眼前的三个金兵干掉,既得干净利落,又不能弄出太大的动静,以免引起金军大队的警觉。
忽然,他想到了挞鲁的死,想到了自己喷出的那口鲜血,导致的耶律挞鲁显现出来的那种可怕的、痛苦的中毒惨状。
他又想起了用手指上沾着的一点血液,碰触到地下的蚂蚁、蜈蚣、蚯蚓等昆虫,这些昆虫在被血液沾试的一瞬间,无不痛苦地挣扎几下后翻身立毙。
想到此处,他的心胸间豁然开朗:既然身具如此利器,怎么就想不起来使用呢?不管效果如何,试上一试又有何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