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汉代的选举制度

汉代是一个合情理的社会,它开始把所有的事情逐步变成一种规矩。

第一节 概述

秦汉时期,古代的封建世袭制度已经开始推翻,到汉武帝以后,才趋于定型。太学的学生毕业考试分甲科出身的郎和乙科出身的吏。郎官属于光禄勋下面的皇宫里的侍卫。

太学毕业考试甲等的就得为郎,这样郎官里面就有了知识分子,皇宫侍卫就有了不少有学问的人,而不再仅仅是贵族子弟。

太学毕业考试乙等的吏,就回到本乡地方政府做地方长官的掾属。

汉代的地方长官按规定是由中央派,太守是中央派,县令也是中央派。

郡县的椽属,必须是本地人充当。如烟台市的市长,不能用本地人,但市长以下的一切官,就要用本地人。三公、九卿、郡太守、县令,由皇帝由中央政府任命。

宰相下面的十三曹,由宰相任用。各个衙门首长以下,全是吏,由各衙门首长任用。

太学的毕业生有补郎和补吏的待遇。

第二节 什么是古代的封建世袭制度?

古代的封建世袭制度是一种权力传承方式,主要特点在于权力和地位按照血统关系在家族内部世代相传。以下是关于封建世袭制度的详细解释:

定义:

封建世袭制度是古代社会的一种重要制度,特别是在中国历史上占据了重要地位。它指的是一个国家的君主在去世后,将王位、领土、权力以及财富等,按照家族血缘关系,传承给子孙后代的一种制度。

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