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胡惟庸案,就不得不提胡惟庸本人。
胡惟庸,元至正十五年(1355年)在和州(今安徽和县)归顺朱元璋,成为朱元璋手下能干的文官,先后担任通判、知县等地方官。
明洪武三年(1370年)任中书省参知政事。从洪武六年至十三年(1373-1380年),他任中书省左丞相,权倾一时。
胡惟庸执掌中书省后很受朱元璋的信任,权势日盛,渐专权跋扈,不知忌讳,生杀黜陟之大事有的也不经上奏便自行决定。
内外官署报告的各项事务凡是不利于自己的就截留下来不让皇帝知道。
钻营官场之人以及不得意的武将纷纷投于他的门下,奉献金帛财物,为他奔走。
这种情况引起了朱元璋的猜疑,最终在洪武十二年发生了胡惟庸案。
当然,在胡惟庸案爆发前,另外一件事可能是导火索。
那就是洪武六年,胡惟庸因其子出游时在街市上奔驰坠车而死便杀死了车夫。
朱元璋知道此事后,盛怒之下命胡抵偿车夫之死。
胡惟庸恐惧,加之早有异心,便与御史大夫陈宁、御史中丞涂节等人图谋反叛。
洪武十二年(1379年)九月,因不向皇帝报告占城使者来朝等事,朱元璋对胡惟庸、汪广洋等人严厉斥责。
几番事件经调查之后,胡惟庸等人终至获罪下狱。
自此,洪武年间第一大案胡惟庸案延续了十年之久,直到洪武二十三年夷灭李善长三族之后才告结束。
洪武十三年正月,御史中丞涂节、中书省吏商暠等向朱元璋告发胡惟庸密谋造反,于是胡惟庸、陈宁、涂节等被处死。
胡惟庸死后,其营党谋逆之案并没有终结。
其后十余年间,朱元璋多次以胡惟庸党案为题大开杀戒,韩国公李善长因被家奴告发与胡惟庸往来而遭赐死,家属70余人被杀。
吉安侯陆仲亨等多位勋贵也在此案中被处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