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足有三十多米高!
完全就是一栋楼房走出来了似的!
所有人看见这只麋鹿的瞬间都愣住了!
很明显,这只麋鹿可比刚才那群老鼠吓人多了,这只麋鹿的一只蹄子,就像是台压路机一样,一踩下来,别说是人了,哪怕是刚才的老鼠,哪怕是一辆车子,也能直接踩扁。
那些破晓军的人,已经开始后退了起来。
熊华也是头一次展露出了自己对力量的不自信。
他们已经见过像是面包车一样大的猪,也见过像是石油管子一样的蛇,但是跟这头麋鹿比起来,简直就像是小动物一样。
熊华抹了抹身上的血,道:“阿水啊,这个家伙,我还真的干不过他,只能靠你了。”
易水白呵呵一笑:“放心吧,那群老鼠是太多了,所以我一时间杀不干净,但是这麋鹿就一头,砍它四条腿,也就三秒钟的事情。”
说着,易水白就已经举起了激光剑,准备马上冲上去了。
可就在这时候,熊华忽然挠了挠头,道:“阿水,我怎么觉得这头鹿,我好像在哪里见过啊。”
“见过?”易水白一愣,也看过去,很快,也觉得这头鹿有些眼熟,正在琢磨着呢,一抬头,突然发现鹿的后背上有一个小黑点。
仔细一看,居然是一个人影!
易水白立刻就想起来了,这个家伙,好像是他们离开易斯顿小镇的时候,碰见的一个特种兵!
好像是个金发碧眼的家伙。
那个家伙骑着的,也是一头麋鹿。
不过现在,这头麋鹿可比当初那一只麋鹿大了十多倍!完全就是一只巨兽!
正琢磨着,麋鹿已经靠近过来了。
所有人都做好了战斗的准备,然而并没有多少人有胜利的信心,光是看到这头巨兽,他们的腿就开始发软了。
然而,好在这头麋鹿并没有跟他们战斗的意思,而是一低头,开始吃起了地上那些老鼠的尸体,巨大的舌头像是毯子一样伸出来,在老鼠尸体上一裹,直接就卷进嘴里面开始咬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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嘎嘣嘎嘣地响着。
看样子,这些老鼠的骨头还挺脆。
就在麋鹿吃东西的时候,他背上的那个家伙顺着麋鹿的脖子就跳了下来。
果然是易水白他们曾经见到的那个特种兵,此时的他依旧穿着一身迷彩服,挎着兵工铲和匕首这些简单的武器。
甚至还带着一幅墨镜,十分潇洒的样子。
周围的破晓军还是有些害怕,不敢上前,依旧警惕着。
袁破虏身上被咬了三四个口子,不停地流血。
但是伤势并不算十分严重,他拖着受伤的身子走上前,看着这个金发碧眼的家伙,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问:“我叫袁破虏,你是什么人?来干什么的?”
男子看着袁破虏,笑了笑,道:“放心吧,我不会伤害你们的,这里的老鼠,够我的鹿吃饱了,还能给你们剩一些,否则,你们就成食物了。”
“我叫查尔斯,是被派上岛来侦查黑雾的特种兵,看样子,你也是当兵的吧,能够活到现在,还有这么多人,不容易啊,不像是我的那帮朋友,早都死透了。”
袁破虏听到对面也是上岸的特种兵,算是松了一口气,道:“和你一样,我也是被派上岸的。”
“呵呵。”查尔斯笑了几声:“看来咱们一样,都是上岸的炮灰。”
“我还好奇呢,这黑雾里面,居然还有人会吹军号,看来也不知我一个上岸的特种兵活下来了啊。”
正说着话。
此时的易水白他们,也从一边走了过来,看了看那只巨大的,正在吃老鼠的麋鹿。
记得原来的麋鹿,身体都是烂掉的,到处都是破孔,甚至可以看见内脏的运动。
但是现在的麋鹿,溜光水滑的,毛发整洁,营养似乎非常好的样子。
至于查尔斯,没有变样子,只不过胡子多了一些,但是比易水白他们,可就干净整洁的多了,连个伤都没有。
查尔斯看见易水白他们走过来,眼神疑惑了一下,但是很快就想起来了这个人,笑道:
“哟,是你们啊,你们居然还活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