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88 血阳

捡漏 金元宝本尊 1351 字 1个月前

七月的天都城正是最暴热的时候。哪怕到了晚上,那热依然没有半点的减弱。

钢筋混凝土包裹的城市宛若蒸笼一般,将所有的一切生物罩在这个大蒸笼中无情蒸煮。

已是七点,西山的太阳刚刚落山。晚霞如赤将半个苍穹映成一片血红。

山的后面,沉入地平线的太阳兀自射出亿万道的光剑,刺穿红霞刺破万里云层,在空中形成一幅最壮阔绝伦的夕阳晚景画面!

吃过晚饭后,叶布依带着自己的老婆和儿子走出了家属区,沿着家属区大路漫步走向公园。

路上行人密密麻麻人头攒动,叶布依一家三口在人群中毫不起眼,更没人注意他们。

叶布依一手挽着自己的老婆,一手拉着自己刚满十三岁的儿子。脸上尽是那满足的笑意。

时不时的,叶布依还跟自己的老婆对望对视,又露出开怀顺心的笑容。

自己的老婆是土生土长的天粤山区人。那时候的自己刚刚参兵读书。一个月也就那么二三十块的补贴。家里虽然不要自己负担,但自己还是攒一年的钱给寄回去。

读完书出来,自己依旧还是一个一文不名的穷光蛋。回家省亲的时候家里给自己介绍了一个对象,就是现在身边的老婆。

虽然在其他人眼里,自己的老婆又矮又黑又丑,但在自己心里,她却是最漂亮的女人。

那一年自己被调去参加处理惊天大案,自己原本就是替死鬼的自己凭借自己的本事成功脱身。也得到了一位刚正不阿的大佬的赏识。被调进了特别科慢慢展露头角。

到了三十岁那年,自己已经是特别科外勤赫赫有名的战将之一!前任老总更是对自己钟爱有加,大力培养自己。

前任老总对自己的厚爱也引起了不少有心人的关注。有好多人好几次都给自己做了工作,要自己扔掉家里的黄脸婆,但自己却是笑着拒绝了一次又一次。

自己永远都不会忘记,自己从惊天大案组回来大病的那几个月里,都是自己那又矮又黑又丑的老婆衣不解带的照顾自己。

为了照顾自己,自己的第一个孩子早产。从那以后过了好多年自己都没要着孩子。

十四年前,自己的老婆三十三岁终于怀上并且顺利的诞下了一个男丁。就是自己旁边这个笨笨傻傻的小屁孩。

自己的儿子,是弱智!

当年为了要这个孩子,自己老婆费尽了辛苦,而自己也费尽周折。

但孩子生下来却是弱智,这让自己有些受不了,但人生嘛,本就是痛楚折磨,这点痛,又算什么。

弱智医不好也没什么,自己认命。

后来家里的条件好了,也有了房子,孩子也大了,叶布依也渐渐习惯了这样的生活。

去年自己得了肝癌,眼看着日子没多少天了,叶布依也找到了金锋,管金锋帮着寻一棺最好风水宝地。

目的,也就是为了自己的儿子。

自己死了无所谓,自己的儿子能平平安安的走完他的人生,这也就够了。

叶布依当然知道,自己这种封建迷信是自己的致命弱点。所以,他只给金锋一个人说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