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女真董山

董山,辽东女真族人,生于永乐十七年,即公元 1419 年,其出生地位于东北灰扒江(今吉林辉发河)上游的凤州(今梅河口市山城城北山城)。

其父乃建州左卫右都督猛哥帖木儿。其母为猛哥帖木儿之偏妾,此女乃其父与明朝于开原交易时所购得之汉家女子。

董山童年之际,正值建州女真最为孱弱之时,常遭蒙古鞑靼、兀良哈等部族之侵扰,其成长岁月乃是在不停迁徙与动乱中度过。

永乐二十一年,即公元 1423 年,

为避蒙古鞑靼部侵扰,其父建州左卫指挥使猛哥贴木儿,只得率女真族人离凤州而东迁,重归曾久居之阿木河流域,此乃彼时朝鲜辖下之会宁一带。

盖因猛哥帖木儿自受明廷招安后,对明廷忠心耿耿,故而深得当时永乐皇帝之青睐,屡屡加官晋爵。

宣德元年,即公元 1426 年,

猛哥帖木儿获明宣宗朱瞻基敕封为建州左卫都督佥事。

宣德八年,公元 1433 年,再受进封为建州左卫右都督。

未几,猛歌帖木儿携弟凡察、长子阿谷等族人,襄助辽东都指挥裴俊征伐“七姓野人之乱”。

猛歌帖木儿之弟凡察、长子阿谷皆因是役负伤。

“七姓野人”为图报复,

于十月十九日,由杨木答兀纠集各处野人,计有八百余众,皆身披明甲而至猛哥帖木儿、凡察、阿谷、歹都等人家,一面纵火焚之,一面守株待兔。

待至申时,大火将阿谷等人所居山寨之门焚毁,

继而七姓野人攻破城墙,攻入城中,

猛哥帖木儿、长子阿谷等族人男子尽遭屠戮,妇女亦皆被掳掠而去。

此战过后,仅有猛歌帖木儿之弟凡察和部署老胡赤等族中要员成功突围,得以幸免,

余者尽皆战死,妇女、儿童、敕书、印信等皆遭劫掠一空。

彼时,猛歌帖木儿次子董山,年方十四五,亦沦为被抢掠之孩童。

至此,建州左卫之女真人呈现出群龙无首、部族流散、统属缺失之态。

事变发生后,率先向明廷告急的凡察,身为猛哥帖木儿之弟,肩负起了重振建州左卫之重任。

宣德九年,即公元 1434 年,明廷派遣都指挥裴俊前往斡木河招安谕示,遭遇贼寇与之交战,然因敌我力量悬殊,凡察等人率领队伍前往增援,斩杀贼寇立下功劳,故而得以晋升。

故而,战后,凡察获明廷擢升,由建州左卫都指挥佥事升任都督佥事。

鉴于建州左卫旧印遭掠夺,明廷遂向凡察授予新印。

同年四月,凡察为报兄长猛哥帖木儿等人之仇,上奏明廷请求发兵征讨杨木答兀及“七姓野人”。

明廷无意为此发兵,但又不能置之不理,于是对杨木答兀施压,赦免其罪,责令将所掠夺的建州人马资财尽数追回,令其与凡察化解仇怨修好,如此方可永保太平。

在明廷的威压之下,杨木答兀等只得将所掠夺的财物人畜交还建州左卫,

董山与长兄阿谷的妻子等人一同被赎回。

董山亦将原建州左卫旧印一并带回。

然而年幼的董山深知此时自身力量微弱,尚无法统领建州左卫,仍需依附其叔凡察,遂未将带回旧印之事张扬。

由此观之,董山虽年少,却极为聪慧,深知卫印之重要及自身所处之境,为其日后之崛起奠定了基石。

随着岁月的推移,董山在建州左卫的地位愈发稳固,其威信也日渐树立,开始逐渐展露自身的才华。

正统二年,即公元 1437 年十一月,

董山虽未获任何官职,却仍以建州左都督猛哥帖木儿之子的身份入京朝贡,并向明廷奏报:

“臣父遭七姓野人谋害,臣与叔都督凡察及百户高早化等五百余户,暗中逃往朝鲜之地,欲一同迁至辽东居住,唯恐被朝鲜国拘禁,恳请圣上怜悯。”

明廷收到董山的上奏后,应允了董山率部众迁往辽东的请求,

并责令朝鲜国王李陶,将董山、凡察等家送至毛怜卫。

继而命毛怜卫都指挥同知郎卜儿罕,遣人护送入境,不得有所损伤。

紧接着明廷“命原掌建州左卫事右都督猛哥帖木之子董山,承袭本卫指挥一职”。

这意味着,此时董山的地位不仅在本部族得以稳固,亦得到了明廷的认可,

能够凭借旧印掌管建州左卫事务,

由此,在建州左卫出现了一卫二印的状况。

凡察见董山入京朝贡并被授予本卫指挥使且言及旧印之事,心中甚为不安,

便于正统三年,公元 1438 年春,正月入京朝贡,

遂向明廷表明,尽管旧印已由董山带回,

但新印乃朝廷所赐予,故欲留存。

明廷在董山来朝时,本欲收回新印,而凡察如此言说,便又改变了主意,

于是针对凡察及董山二人,“一卫二印,于法不合,责令尔等即刻协同处理事务,同时将旧印遣人送还,如此方可使事务归统,部属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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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建州左卫的卫印之争,明廷遂将应允的迁往辽东居住一事暂且搁置。

而朝鲜为阻建州左卫迁徙,趁机打压李满住势力,致其难以于婆猪江一带存身,只得离开婆猪江徙至苏子河畔灶突山下。

至此,董山与凡察侄叔二人才幡然醒悟,

为摆脱朝鲜之束缚,以实现迁居辽东之计划,

不得不舍弃这卫印之争,携手共商应对朝鲜之策。

为麻痹朝鲜,他们改变策略,绝口不提迁徙之事,而屡屡向朝鲜表忠顺之意。

与此同时,董山明确表示放弃向李满住所部求婚,转而向朝鲜求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