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原告在起诉书中除要求新线赔偿1.5亿美元外,还要求法院对新线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并终止新线拥有的《指环王》前传《霍比特人》等托尔金其他作品的电影改编权。
他们一致认为,《指环王》的全球收入,票房、影碟及周边产品达到了60亿美金,而不是所谓的30亿,整整相差了30亿美金。
很多人都以为是托尔金基金会疯了,事实上陈愈前世也吃过这个瓜。
指环王收入,确确实实高达60亿美金,简直是超级吸金利器。
托尔金基金会最后胜诉,新线直接遭遇了财务危机,把自己玩倒闭了。
所以谢伊这家伙,确实是个视财如命的疯子。
陈愈跟新线版权部的负责人凯文聊着,很快就确定了《钢铁侠》版权的收购,但这里面又存在一个跟日本一样的问题,美国的版权,只在美国公司适用。
所以陈愈还得开一家美国的公司。
这倒不是什么大问题,让CAA负责代办就可以,他如果要混好莱坞,倒确实是需要一个工作室。
300万美金,这就是《钢铁侠》版权的费用。
“伱还真准备拍一部美国英雄大片?”
离开新线公司,程龙忍不住问着陈愈。
“对啊,为什么不行呢?”
“找美国导演?你自己参演么?”
“不一定,主演我想找阿汤哥!”
“……”
程龙觉得陈愈这家伙肯定是疯了,陈愈当然疯了,他说着玩的。
阿汤哥?
放着小罗伯特·唐尼这个因为吸毒目前跌入低谷便宜的艺人不用,用剧组控制欲极强的汤姆·克鲁斯?
陈愈当然没这个嗜好。
阿汤哥要演,以他现在的名气,绝对是又要片酬又要分红,指不定还得当个投资人制片啥的,关键最终的票房,不一定能够创造多大的轰动。
前世《钢铁侠》全球接近6亿美金,撑死了阿汤哥全球的人气,飙到7-8亿吧?
多1-2亿美金的票房,用这么一个危险的家伙,性价比着实不高。
小罗伯特·唐尼那就便宜多了,直接一口气签个5-10年啥的,能省下不少的拍摄成本;关键钢铁侠和漫威的两块招牌,其实是足够可以用来炒作的了。
再加个阿汤哥,实在没那个必要。
“我只能说,祝你好运!”
程龙耸了耸肩,他好像第一次认识陈愈一样,这家伙,胆子不是一般的大?
刚来好莱坞,就准备自己做制片人了?
程龙自己都不敢这么做啊!
将陈愈送到CAA的楼下后,程龙打了个招呼就直接离开了。
陈愈还得在奥斯卡颁奖典礼来之前,拍摄几个广告。
两天的时间,就这样一晃而过。
陈愈的工作室已经注册完毕,不过就在他准备出发去参加奥斯卡颁奖礼时,一个很意外的电话,倒是让陈愈很是诧异。
漫威影业现任的副总凯文·费奇,竟然给他来了致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