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一顷田便是一百亩,主薄说鲁王在滋阳的田地大概两千顷便是20万亩,在我们后世一个自然村的耕地在两千亩左右,也就是说鲁王在滋阳县占了大约一百个自然村的耕地。
滋阳是个大县,村庄大概二百个,而明朝的小县,村庄不过一百来个。
所以,鲁王光在滋阳的田地便相当于一个小县的全部耕地了。
明开国之初,太祖朱元璋规定给藩王及皇亲国戚的赐田是由地方官府代为管理的。
地方官府在收到这些田的田赋后将其约一成拨给藩王及皇亲国戚来顶朝廷给他们的俸禄。
无疑,这个政策是合理的。但经过二百七十年的发展,这制度早已名存实亡,现在几乎演变为藩王自己管理,给朝廷上交,那要看我藩王高兴不高兴。
太祖制定的经,被其子孙念歪了,越念越歪,向作死的道路上一路狂奔……
主薄李延梁和几个衙役将黄册种鱼鳞图册抱来,放了满满一书案。
这里再介绍一下黄册和鱼鳞图册:
黄册,又称赋役黄册或明代黄册,是明朝政府为核实户口、征调赋役而精心制定的户口版籍,有点类似于后世的户口本。这一制度始于明洪武十四年(1381年),在户帖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对明朝的社会经济管理和国家赋役征收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黄册以户为单位,详细记录了每户的乡贯(籍贯)、姓名、年龄、丁口(人口数量)、田宅、资产等信息。这些信息不仅用于核实户口,更是国家征收赋税和徭役的重要依据。黄册还根据从事的职业,将户籍划分为民、军、匠三大类,其中民籍包括一般应役的民户以及儒、医、阴阳等特殊户;军籍则包括供应军役的军户以及校尉、力士、弓兵、铺兵等;匠籍则登记手工业户,负责向政府承应工匠差役及厨役、裁缝、马、船等相关工作。此外,还有灶籍,专门登记制盐户。
黄册的编造程序相当严谨。首先,政府会将户帖发给各户,每年填报一次。然后,地方官会核实各户丁口、田宅及资产等的变动情况,并将这些逐年累计的材料作为10年大造黄册的依据。黄册共造4份,分别上送户部、布政司、府、县各存一份。由于送交户部的册子表面用黄纸,因此得名“黄册”或“户口黄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