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冥对南村还是挺有感情的,他很小的时候,每逢放假都会回来住一阵子,直到学业紧张了,才不再回来。⊙,
回去的路上,南冥指指点点,告诉李世刚自己小时候的一些故地。
挖果泥的河沟,摔过屁墩儿的大树,差点淹死的小河。
听着南冥的介绍,李世刚忍不住摇头,他做梦也没想到,身边这个以懒惰为名的男人,七八年前,也是一个人见人厌,狗见狗憎,爬树摸鸟,下河抓鱼的熊孩子。
这么一想,李世刚就觉得长大真可怕。
那边南冥没发觉李世刚的想法,还在那边得瑟,说着自己当初爬树祸害小鸟的丰功伟绩:“以前就从这棵树上摸了不少鸟蛋,还烤过不少小鸟吃,如果放到现在啊,我恐怕也要被那些爱鸟人士喷死了。这事儿一定要保密,保密!”
南冥听说,市里甚至打算举行个观鸟活动,请他当形象大使呢。
如果这些人知道南冥小时候干的那些事儿,恐怕先把他推到火坑里去烧个三天三夜的。
李世刚就笑,南冥把这些小时候的趣事说给他听,更让他觉得南冥一点没变,还是之前那个南冥。
常言道:富贵不还乡,如衣锦夜行。
南冥觉得,南爸今年开着自己的沃尔沃回乡,就有点这么个意思。
不过南爸这个炫富炫得有点低调文艺,南爸在后备箱里面准备了满满一后备箱的礼品,有一些是南冥从青阳带回来的,有些是南爸自己买的,唯一的共同点是没一点便宜货。
估计得琢磨个七八天,这些拿到礼物的人才一拍大腿:“哇靠,这小子发达了啊!”
南爸打开后备箱,给刚才坐车的几个人分礼物。
一个村子也有亲疏,譬如说有人出了五服,有人没出五服。所谓五服,就是五代之内的亲戚,和南冥一个曾曾曾祖父。南爸召唤上车的这几个,都是五服内的。
南爸一边分礼物。一边道:“今天我得先处理大明的事,你们先把东西带回去,如果时间够的话,我再去上门。”
“成,等你处理完了。打个电话,咱们一起去上坟。”几个人都道,接到礼物,看着上面一色儿洋文,喜滋滋的。
南爸分完礼物,自己拎了一箱新西兰进口牛奶,指着一箱酒对南冥道:“小冥你抱着这个。”
“我抱?”南冥瞪眼,早知道他就带司机来了。
这种重活,还要他南总干,开玩笑呢?
南冥吹个口哨。就打算召唤大白,因为之前后备箱放不开,南冥没带小车,就真的只带了大白一个轮子,二白和五白都丢家里了。不过有大白就够了,这家伙搬东西是一把好手。
不过大白还没出来,小李已经卷卷袖子,把那酒抱起来了,又去接南爸手里的牛奶,“叔叔。你放着,我来!”
其实小李接过来也没自己拎着,后面俩警察连忙上来接过去了。
南爸瞪了自家宝贝儿子一眼,也知道自家宝贝儿子的懒病。只能摇头叹息。
生出这么一个懒儿子,是幸运还是不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