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0章 军功爵

春秋我为王 七月新番 1339 字 1个月前

《军爵律》在赏赐爵秩的原则上有较严格的限制,”官爵之迁与军功相称”。举个例子,刚刚年满十七岁,傅籍入伍的庶民是普通的”戍伍“,通过作战,斩首或者擒拿生俘,立功后由基层的军法官登记在册,战后核实,便可以按照功勋多少”率受上爵“。

一个首级或生俘,可以从戍伍升为公士,也就是最低级的爵位,之后所需首级或生俘数量递增,从公士升造士,要两个首级;造士升良士,三个首级;良士升戎士,五个首级;戎士升国士,十个首级;从国士升不更,便要二十个首级了……

当然,当爵位逐渐升高,在军中的职位也会水涨船高,戎士、国士等,已经相当于统领百人的卒长级别,所在的卒要杀伤俘虏二十人,虽然有难度,却也有机会。

前六级,相当于没有改革之前的士,后六级,则是卿大夫级别,立功的标准也不再是简单的斩首和俘虏,而是要考量在战役乃至于战争里是否尽到了责任,起到了战胜敌人的关键作用了。

所以虞喜才能在三十余岁便升到第十级的”公大夫“,因为他的骑兵屡次起到了胜负手的作用。

他和穆夏、田贲、漆万等人的出身相当于对赵国全民宣布:凡立有军功者,不问出身门第、阶级和阶层,都可以享受爵禄!赵无恤甚至规定:“赵氏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高爵”,这是取消宗室贵族所享有的世袭特权,他们不能再像过去那样仅凭血缘关系,就可以获得高官厚禄和爵位封邑。

这是否意味着赵国彻底与“世卿世禄”决裂了呢?不一定,因为军功爵是可以传子的,如果父亲战死疆场,他的功劳可以记在儿子头上,儿子若能作战英勇,就可以守住爵位,但若坐吃山空,三代以后爵除!

这是促使赵国百姓前赴后继参与战争的刺激,因为作战时斩杀的敌人首级越多,立下的功劳越大,获得的爵位越高,获得的待遇也越高。

在军中,爵位高低不同,每顿吃的饭菜甚至都不一样,每年所领的军饷俸禄也不尽相同。

比如戍伍是没有报酬的,甲胄以外的衣服要自带,只能吃最基本的口粮,作战就算死了,也是为国家尽的义务,除了不多的抚恤外,家人很难得到其他补偿。可一旦升级为公士,待遇就不一样了,最吸引人的,就是“军爵受田”。

一般的百姓,一个成年男子受田百亩,用来养活一个五口之家,随着军功爵的增加,公士可以受田1顷半,良士2顷,并且可以拥有氓隶来帮忙耕种,依次递增,到了执圭、元戎,所受田地已经多达上百顷,可以说是富比半县的大地主了,不过到了那种程度,土地房宅的多少已经入不了他们的眼了。

《军爵律》里还规定,爵位高者赏赐重,爵位低者赏赐轻,对军官的奖赏高于士兵。以第九级爵位“官大夫”为分界,官大夫以下立了功,不过是加赐几千钱、几个奴隶而已。但像田贲、虞喜这些高级将领,在意的是立功之后,随之而来的“赐税、赐邑“,也就是加赐食户,甚至得到领邑,成为封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