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四章 法令更新之时日

心愿归宿 昔年瞳影 1144 字 2个月前

“是。”

“关于终身监禁,我们还有很多细节要讲。首先明确一点,进了监狱之后,绝不能和监狱以外的人有任何直接联系。间接联系在所难免,但我希望这种联系不是建立在利益的基础上的,不是他们给了你一点好处,你就帮他们送信。“

“是。”

“第二点,进了监狱的人,不受维护尊严令的保护,不再拥有世俗意义上的人格尊严。我这么说不是让你们不把他们当人看、有事没事去踩他们一脚,而是,无论你看到他们过得有多惨、他们的状态有多糟糕、他们的表现有多好、他们多么愿意痛改前非,你们都不用同情、怜悯他们。”

“是。”

“第三点,我不希望在我的监狱里发生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比如一个人欺负另一个人、一伙人欺负另一伙人,或者,你们欺负他们、以特殊的形式欺负,这些事情都不允许发生。如果发生了,你们要受到处罚。我对你们的处罚都不会太严厉,但是,受到处罚的次数过多,我会把你们调离我的管辖范围。”

“是。”

“第四点,资金问题。监狱的修建、犯人的日常生活所需、你们的工资,这些资金的主要来源是罚金。在罚金充足的情况下,所有人不许以上述三个理由为理由申请额外的拨款。”

“是。”

“我就说这四点,其余的你们补充。补充的内容不必加入法令,你们和你们的下属知道就可以了。谁先说?各方面的建议都可以。哪怕是修建监狱的建议也可以。”

众人畅所欲言,开会的人都感到获益匪浅、豁然开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