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手续恐怕不行呀。”秦绪看了看手续,授权委托书上签名的居然是欧阳靖。
“为什么?”
“解律师,刑诉法的规定你应该清楚呀。除了本人或近亲属以外,其他人是无权为嫌疑人代为委托辩护人的。”秦绪说道。
“您说的规定,我是知道的。但是我要说明一点,其实欧阳靖女士是汪国生先生的亲生女儿。这是双方的DNA鉴定,可以证明双方是有血缘关系的。”说着解东方拿出了鉴定。
“这……!”秦绪愣了,这是什么情况。欧阳靖居然是汪国生的亲生女儿,这可能吗!
“其实你们并没有对汪国生采取强制措施,传唤现在已经有五个小时了。汪国生现在只是配合调查的。所以我的手续是否符合刑事诉讼法,并不重要。”解东方说道。
“那你为什么还要提供。”
“我是律师,要想介入案件,总是要有手续的。不论你们是否把汪国生列为嫌疑人,我介入这个案件只能是辩护人的身份。现在提交手续有些超前了。问题是不提交手续,我就连说话的资格也没有。我收的律师费不就没有任何依据了吗。”解东方也知道现在不需要交手续,可是为了自己的律师费有充分依据,就算是看着没有意义的事情,他也要做。
解东方的行为,从刑诉法的角度看是无意义的。但从实际出发,却有着重要意义。现实就是这样,很多只是懂得一点点法律规定的人,自诩为专业人士,不分析行为的内在原因,纸上谈兵,胡乱评论实践中出现的现象。
很多外界看来很可笑的行为,在实践中出现,其背后的原因其实并不简单。法律也好,其他规则也好,在实践中都需要经过力量的博弈才能最后得出结论。脱离现实去谈法律,既不现实,更是可笑的。解东方要想提前介入案件,提前交手续,看起来有些问题,实际上也是对于现实所做的妥协。这并不可笑。
“汪国生很快可以离开了。你稍等一下。”秦绪本来也是要放汪国生离开的。现在的证据还不足以对汪国生采取措施。现在解东方提供了一条意外的线索,他就更没有理由留汪国生了。他需要汪国生回去,需要他与欧阳靖进行会面。
“他们会见面吗。”知道欧阳靖与汪国生的关系后,张保乐问道。
“一定会的。他们知道,我们早晚会查到他们。他们不可能坐等下去。”秦绪说道。
“如果他们会面,我们也是很难查到什么的。夜漫漫那里防备是很严的。”
“任何堡垒都有属于他们的弱点。你放心吧。”秦绪很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