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两个,就是田刚请的律师。”一个穿着花格子衬衫的年轻男子走到了田诗郑平用餐的桌子旁边,直接拉了个椅子坐了下来。
“你是谁?”还没等田诗说话,郑平抢先说话。一看这个人就是来者不善,田诗是个女生,这个时候就只能郑平顶在前面了。
“我是田刚的朋友,我叫李小龙。”年轻人撸了撸袖子,露出了小臂上的纹身。
在2003年那个年代,纹身主要是在社会人中流行。纹身对于社会人来说不只是代表着好看,更代表着一种身份,不论走到哪里,纹身一亮,大家就知道,这个人是混社会的。
现在有很多人会有一种错觉,就是说混社会是一个很神气的事情。其实现实正好相反。混社会的人,在社会永远是底层的存在。有身份的人离这些社会人非常远,他们看不起这些社会人,认为他们就是一群流氓。
普通人看这些社会人也是异类。社会人只能在社会的阴暗面存在着。他们不能去上班。一个是谁也不愿意雇一个社会人为自己工作。另一个是周围人的看法。一个安分上班的人,就不会是什么社会人。原来社会上的朋友就会远离你。离开这些朋友,不能说是一件坏事。毕竟这些人也都是一些坏朋友。
不过坏朋友也是朋友,总比没有朋友要好。社会人没有社会上的朋友,别的人群又不肯接受,难道要脱离生活生存吗!这是不可能的。
所以当一个人走上了混社会的这条道路时,就很难回头,多数是一辈子混下去。社会是现实的,社会人年龄大了以后,就会被别人所取代,晚年都是很难捱的。可惜这个道理,年轻人是不明白的。他们只看到了社会人所谓神气的场面,不知道背后的真实情况。
李小龙露出前臂的纹身,用社会讲法这叫亮相,就是让对面的人知道我是社会人。这既是一种示威,也是一种试探。
“李先生是吧,我们不认识你,也没有什么需要跟你谈的。”郑平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