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但是他说的事情,可以解释现在发生的一切。”
“怎么解释?”
“其实我一直疑惑,如果本案证据不足,完全可以在案件一审时,就把案件打过来。为什么会等到已经定罪后,再去翻案?王远行的业务能力,怎么会犯这样的错误呢。”田诗静静地说道。
“别说,还真是这个道理。但为什么呀?”郑平也觉得是这么回事。不过,他不明白其中的道理。
“如果罗伟是在掩护另外一个人,你说事情是不是就能够说得清楚了。”
“掩护!”郑平有些明白了。
“不错。用罗伟掩护真正犯案的人。罗伟是未成年,他不会被判死刑。也就是说他死不了,那个人可能就不符合这个条件。”
“既然是掩护真正犯案的人,为什么最后还要翻案呢?”
“因为没有人会真正背负起这个罪名。先用罗伟替真正的凶手脱罪。然后,再名正言顺地把罗伟从杀人的罪名中摆脱出来。最后,只是留下了死不瞑目的刘惠,还有她可怜的母亲聂海兰。”
说到这里,田诗的双眸中闪过愤怒的火焰。这是在践踏法律,这是践踏生命,这是对社会底线的突破。做出这一切的人,居然也是一个法律专业出身的人。这个人忘记了法律工作者肩负的责任与使命。这些人可能会把自己当作神,觉得自己无所不能。
真实的情况却是,这些人都是法律界的魔鬼。是这个社会中最为可恶、邪恶的存在。他们是法之鬼,是法律人的耻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