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侦查机关的笔录中,最初的三份笔录你不承认杀害苏玲,是从第四份笔录开始承认杀害苏玲,我想问的是你是否在所有的笔录上都签字了。”
“是的,所有的笔录都签字了。”
“所有的笔录上都写上了以上笔录我看过,与我陈述的一致。”
“是的,所有的笔录我都写了。这是办案人员要求的。”
“如果我说笔录不论是如何内容,你都要签字,以及写以上看过与我的陈述一致,对不对。”
“对。”
田诗与郑方的一问一答,让整个法庭轰地一声乱了起来。大家都听明白了。郑方在侦查机关的笔录中有无罪的供述笔录,也有有罪的供述笔录,都是本人签字,都写上了以上看过与我的陈述一致。从这个角度来说,签字与后面加上的这段话的作用就被抵消了不少。因为笔录矛盾的情况下,使用哪一种笔录,签字不再是重要的依据了。
“反对,反对辩护人对被告人提出诱导性问题。”马东生的声音再次响起。
“我没有诱导被告人回答,只是让他说出所知情况。”田诗说道。
“辩护人可以提出问题,但不能使用如果我说这样的诱导性语言。”马东生说道。
“反对有效。请辩护人注意,你可以向被告人提出问题,但不能在提问时将预设的答案一并提出,你听清楚了吗。”董倩说道。
“听清楚了。”
“好,辩护人请继续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