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只有三天时间

“马检,三天的时间有些太短了,我们可能赶不急呀。”只给三天时间,那不是为难人吗,这可是命案呀。

“田律师,我明白你的意思。但是我也没有办法。这个案子引发外界关注,我们也有压力。我只能等你三天。”马东生说道。

“那……,我们尽量赶。”田诗也不再说什么了,话已经说到这里了,那还有什么可说的。

“诗姐,检察院是不是在为难我们。”走出检察院后,郑平问道。

“也许,检察院不会给我们太充裕的准备时间。不过,马东生说的可能真的是实情。这个案子是严打期间,整个东阳市的重点大案。别说这样的案件,就是其他案件现在都是从重从快。更不用说咱们的这个案件了。”

“三天的时间,我们能做什么。那还不是一晃就过去了。”郑平说道。

“三天的时间,对我们来说是不利的。不过,我们也可以把不利的情况变成有利。”田诗说道。

“那怎么可能。”郑平说道。

“怎么不能。”田诗看了一眼郑平说道。

“三天的时间,我们自己都不够用。人家检察院早在侦查阶段,应当就与公安通过气。他们对案件的掌握肯定比我们强。”郑平分析道。

一般情况下,重大案件在侦查阶段,检察机关有时是要提前介入的。似乎这种提前介入,已经成为了检察系统的一种潮流。

不过,很多人对于检察机关在侦查阶段提前介入还是持批评意见的。他们认为,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就是监督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结果,整个侦查阶段你都参与了,你本身是侦查工作的参与者,那你还怎么开展监督,自己监督自己吗。这不是让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流于形式吗!